Day: 27 June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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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假消息法》已宪报
据了解,《防止网络假信息和防止网络操纵法案》已在本月25日下午五时发布于宪报。 今年4月1日,《防假消息法》正式提呈国会,并在5月8日,经过两天的激辩,晚上10时20分结束前,以72票赞成,九票反对,三票弃权三读通过,并在6月3日提呈予哈莉玛总统批准。 在5月8日的第105次国会会议,《防假消息法》在国会引起朝野激烈辩论,工人党议员表态反对,相续对《防假消息法》提出观点,其中也包括质疑何以新法赋予部长取缔假信息的权力,以及为何绕过司法审讯,由部长先行裁决假消息并采取行动。 人民行动党72议员投下赞成票,工人党的六名议员:毕丹星、林瑞莲、刘程强、方荣发、陈硕茂和费沙,三名非选区议员:贝理安、吴佩松和陈立峰则投下反对票。 《防假消息法》备受争议 该法自提呈国会以来即备受争议,不仅政界人士,包括国内外学术界、媒体、公民组织等都已对该法提出质疑。 任何部长都长或政府部门,都可以委任一个“主管当局”(Competent Authority)来执法。媒体研究学者施仁乔教授(Cherian George)形容,这种权限是很罕见的,因为一般仅让特定部长有法律权限。 再者,也没有安排监督机构,来监管如何裁定消息真伪。 防止假消息法允许部长对媒体机构/网站或个人发出更正指示,基本上足以下命令把所谓“虚假”的内容完全删掉。 甚至,部长还可以发出“终止通讯”指示,阻止相关个体或单位继续传播有关消息。发出这样的指令,甚至媒体人都没有机会去求证和更正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