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绳武上诉求撤总检察署境外庭令 大法官称起诉绳武案显现“必然困难”
大法官梅达顺和上诉庭,于本月18日(周五)受理李绳武上诉,要求撤销总检察署获准在美国递交法律文件给他的庭令。梅达顺在审讯时坦言,总检察署起诉李绳武一案,显现“必然的困难”(Inherent difficulties)。 根据雅虎新闻网报导,梅达顺在聆讯时告诉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政府律师黄永吉,他如今似乎放弃了总检察长原有的论述。 大法官认为黄永吉如今以高庭法(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第15项作为行使管辖理据,就已经和最初的提诉理据有出入。“如果你要展开新的辩诉路线,你有责任先来征求许可。” 大法官所指的高庭法第15项,负责界定高庭的行使司法管辖权。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和庄泓翔组成三司,经三小时聆听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作裁决。 三司要求双方律师针对两个议题陈词,即:法院是否有行使实质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来对付涉嫌在海外藐视法庭者? 以及总检察署提出的新法庭条例,是否具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