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人数不足 2014年二修法遭官委议员拦截
本社在昨天与读者们探讨,以2018年国会缺席率为例,朝野议员们出席国会的情况。 而根据国会记录,去年国会共召开32次国会会议,缺席率最高的,则是人民行动党的通讯及新闻部长易华仁,32次会议中缺席九次,缺席率28.1巴仙。至于马林百列集选区议员花蒂玛和国防部长黄永宏,则屈居第二和第三(各缺席八次)。 缺席七次的议员则有: 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张思乐(七次) 东海岸集选区议员李奕贤(七次) 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七次) 议员不需要一整天坐在国会 不过,事实上国会议员是不需要一整天都坐在国会里的,他们可针对特定课题出席辩论,如有事务可离开。那么议员怎样才算出席?只要议员有来到国会报到,露脸下就可被记录作已出席。例如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晚期一些时候只能待在国会里不到五分钟,也记录为出席。 当然议员们可能认为,他们不必在议席上听完整场会议,因为事后还有国会议事记录(Hansard)可阅读。不过,当草案需要投票通过时,国会里必须达到合法的出席议员人数,才可开始进行表决。 举个例子,2014年,时任官委议员陈庆文,曾有两次因为发现国会出席率,没有达到宪法要求的法定人数,制止了草案表决。 根据新加坡宪法,依照议事常规要通过任何修法,国会里至少要有四分之一国会议员(出去议长、副议长或主持会议议员)列席。 2014年7月7日,国会将通过《辐射防护法令》和《版权法》修法。然而官委议员陈庆文教授发现,国会里法定人数不足。当时议员总人数有87人,需要至少22明议员才足四分之一。当时至少有65个议员,在上述两个法案修法即将表决时不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