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未注册电动滑板车 陆交局7月起取缔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民众不可乘坐或允许他人,使用未经注册的电动滑板车上路。 我国陆路交通管理局(LTA)于昨日(20日)的一份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 陆交局还提醒零售商,不要销售非UL2272标准的个人代步工具(PMD)。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 陆交局也表明,从2019年7月1日起,就不会再接受非UL2272标准的个人代步工具注册/转让。 当局提升反馈管道 当局还感谢公众对热点位置的提供,这有助于执法单位取缔非法的个人代步工具持有者。若发现有不负责行为的骑士,民众也可提出投诉意见。 为了让公众成员更轻易且方便地拍摄相关回馈或投诉的照片或视频,或直接向当局进行反馈,以促进更有针对性和有效的执法,陆交局目前正努力改进其应用程序 MyTransport.SG。 当局指出,制定电动踏板车登记制度,旨在阻止鲁莽骑士行为,并提升取缔违规骑士的执法行为,以改善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电动滑板车的注册始于今年1月2日,持有者可上网为他们的设备注册。 陆交局指出,注册的电动滑板车必须拥有当局的注册标记和一个识别标记(记录着电动踏板车的唯一注册号),以帮助当局进行识别。 注册人必须年满16岁,并且需要声明其电动滑板车符合《2017年活跃通勤法令》(A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