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和巴士在添油站互阻彼此去路,两名司机发生口角演变成动粗,58岁的轿车司机甚至将65岁巴士司机的牙齿打到移位,被高庭判处没有悔意,将他原本的监狱刑期增加到四周。
事件发生在三年前,即2016年12月2日上午11时22分,在位于泽伟士路(Jervois Road)的油站,六旬司机萧伟源只是一名兼职人员,他也是此案中的唯一伤员。
双双不满判处上诉
轿车司机法塔赫曼于今年在国家法院被控蓄意伤人罪,且被判坐牢两周。但是基于检控双方都不满判处,因此两方都进行上诉。
受害者曾对记者讲述事发经过,指当时他刚为巴士添好油,驱车欲离开添油站时,被告车子从出口处驶入添油站,几乎相撞。
审案期间,受害者指被告当时怒气冲冲地下车问道,“你很赶时间吗?”。他当时并不明白被告的意思,因此要下车和对方理论。
岂知被告却在这时冲到受害者前面,就朝对方的脸部挥拳。巴士司机当时被打地跌倒在巴士门的阶梯上,惊吓地不知所措,嘴唇也感到“麻麻的”。
他当时见被告没有停手的意思,于是急忙下车并取出手机欲拍下对方的恶行。惟,被告将他的手机打飞了,连受害者都被影响到跌倒在地。
他指出,若当时添油站的经理没有介入阻止,被告可能还会踩他。
法官指被告没悔意
被告却辩称是受害者先做出挑衅动作,说着“打我!打我!”,他才被激怒而动手,错不全在他。
高庭法官陈成安日前在给出判词时指出,被告所造成的伤害,比以往的类似案件来得较为严重,而且没有对受害者做出全额补偿,被定罪后才肯赔偿,显然并没有足够悔意。
因此他决定将原本两周的监刑“加倍”,让被告面对四周的监刑,是恰当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