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于今年4月1日提呈新草拟的《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令我感到震惊,当时真希望那只是愚人节玩笑。”

人权律师张素兰,在功能八号氏族会的脸书专页分享,虽然多方人士都高呼,要求政府重新考虑,或修改或撤销这个防假消息草案,但很显然政府这次是“玩真的”!“

“政府宣称坚持自己的立场,更指我国要成为打击假新闻传播的先锋,难道他们没注意到,自己也是这类问题的最大肇因?”

没公布“罪魁祸首”刑法

张素兰指出,李显龙总理在前日举行的第29届太平洋律师协会大会开幕仪式上,提到反假新闻法案一事。李显龙表示,一旦有关法案起跑,网络媒体会变得更负责任,政府有权对散播假新闻的网络媒体发布更正令,甚至是删除令。

不过,总理却说漏了,那些落网“祸首”又会面对何等严苛的罚款或监禁。国内外的相关组织或单位,该好好警惕!

没公布假新闻界定

她也披露,有关草案并没有界定什么是“虚假的事实陈述”,可以说是一切取决于部长们的想法,“他们觉得是,那么就是了”。这几乎成了一言堂,却是新加坡律法,包括在内部安全法令中,通用的语言。她批评到,“行政部门简直被赋予无可比拟的权利了”。

她也对总理谈及要如何遵守法治一事的认真语气,感到惊讶。惟,这也是让她感到可悲的部分。“对我而言,新加坡颁布了许多法律,取消了我们的人权,与其说是法治,更正确来说是”依法而治“(rule by law),这是马来西亚在巫统失去政权前,常用的术语之一。任何违法成文法的行为,均属犯罪。根据法律,一个人的游行或抗议都属犯罪。”

对此,她亿述曾有脸书网友问道,为何艺术家施兰和社运分子范国瀚这样的人,明知道我国法律禁止个人抗议或游行,却还故意违法?

张素兰表示,她之前也曾经有关类似想法,“守法就好,干嘛非要以身试法惹麻烦呢?”

和平发言是人权基本自由

但是当她发现,如果遵守法律,可能导致我们的人权被剥夺,她不禁问道,难道不是只要在和平方式下,我们都有权在公共场合发表和表达我们的想法吗?

她甚至质疑,我国是否有遵守于2012年签署的《东盟人权宣言》。

她提到,《东盟人权宣言》中,有一条原则是这样写着:“人权和基本自由必须与履行相应职责互相平衡,因为每个人都对其他所有人、社会和生活的社区负责任。这绝对是所有东盟成员国在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及基本自由方面的主要责任。”

她表示,新加坡的人民在草拟《东盟人权宣言》未有话事权,是新加坡政府签署了这项重要的文件。因此,她提醒政府,他们其实有责任去促进和确保法律保障人权及基本自由。

她表示,《防假消息法》显然不能保护人权,若此法通过,政府可以更进一步掌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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