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长王乙康被指选举期间,出现与小学生对话的短片,已违反选举规则,短片也已取下。
根据选举法(第218章)第83条文,不得参与选举活动的人士,包括中小学生、非公民、破产、或有犯罪记录者,都不得参与选举活动。
然而,选举局和警方告知媒体,警方虽确认接获有关报案,但不会对王乙康采取进一步行动,理由是短片已被取下,选举官已经训诫后者,需遵守选举条例。
对此,张素兰律师质问,警方为何不追究王乙康短片一事。
文内指出,在她阅读了相关报道后得知王乙康已违反选举法第81(1)条文,并指警方有权针对相关违法人士进行扣押电子设备、摄像机、电脑和手机等。
“我刚阅读了警方不会对教育部长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报导,王乙康确实违反了第81(1)条文,并援引第81(7)条,警方有权进行逮捕。“
张素兰:其他被指抵触同样条例者却遭“羞辱”
但选举局与警方却选择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王乙康甚至都没有接到警方的警告。然而,其他被警方声称有着相同违法行为的人包括她自己却不得不忍受警方的羞辱。
“包括我在内的人如鄞义林、拉维、库玛兰等人却在2016年时不得不忍受警方所带来的羞辱。“
她也忆述当时被抓捕的情形,指当时遭受署名警方的威胁,要求交出手机,并指出当时被告知犯下“可予拘捕罪行“,却与王乙康的待遇截然不同。
“犹记当时深夜,便衣警察找上门,他们开始追踪我的动向,并在门缝地下留了一封信。翌日,警方早上9点来敲我门,并要求我必须到警察总部报到。在警察总部时,我被几名凶狠的警察审问和威胁,并要求交出手机,当时有人告诉我,我犯下的罪行是“可予拘捕罪行”,与王乙康所犯下的罪行相同。“
未犯下谋杀罪,却被八名警员“护送”回家
张素兰续指,当时虽然并非犯下谋杀罪,可是其待遇却相当让人震惊,被八名警察“护送“回家,并质疑为何警方要八名警员护送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
“我拒绝交出我的手机,并受到数名警察的威胁。随后四名便衣警察便护送她上警车。更令人意外的是,当我抵达我的住处时,还有另四名自称是采证官员(forensic officer)。我并不是犯下谋杀罪,却在八名警察护送回家,我们到底是有一个什么样的警察部队,需要八名警察逮捕一个手无寸铁的只有五尺老人。“
他也提及与她遭遇相同待遇的人,并指出虽然如今已经归还设备,却也遭到无可挽救的破坏,只能再次购买新的设备。
“幸亏我朋友目睹了一切,包括他们如何没收我的设备。我相信鄞义林和其他人也遭受相等对待,在许久后,我们也被警告,设备也归还了,却因疏忽而已经被破坏,必须在购买新的。“
“为何我们被当作犯罪者对待,而警方却无需传唤王乙康?“
种种的亏待下,张素兰在文内最后直指警方和选举局的差别对待,并质疑警方对王乙康特殊待遇,在他们被当成犯罪者对待的同时,有着同样罪行的王乙康却不需要被传唤。
“选举局和警方什么时候要对我和公众解释,给予王乙康特殊待遇和差别对待?为什么他却有机会能够撤下视频,而我们却没有任何机会删除帖文?为何我们被当作犯罪者对待,而警方却无需传唤王乙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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