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提告梁实轩诽谤诉讼案10月6日开审,梁实轩的代表律师林鼎在对李显龙进行交叉盘问时提到,这么多人转载有关一马舞弊案的文章,为何只起诉梁实轩一人。

李总理在接受林鼎盘问时,林鼎强调了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仅向梁实轩发出删除帖文的通知,而后者也依据通知行事。“这是否表示有人也在分享相关帖文,包括和梁实轩一样,分享了同样帖文的链接。”

李总理对此承认。林鼎接着问道,为何只起诉被告而不是其他人时,李总理表示他在获得律师建议后才决定这么做。“我看到人们分享这篇文章。”

对此,林鼎就询问李总理,他或其他政府机构,是否有列出分享这篇帖文的其他用户,但是李总理表示不清楚。“他们可能有这么做。这是很正常的。我个人没有列出清单,虽然我认识的几个人有这么做。”

而在被询及是谁举报梁分享帖文时,李总理表示不记得了。林鼎因此指出,鉴于针对其委托人的诽谤诉讼的严重性,李总理的理据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

李总理回应道,他不记得,因为他有很多联系人和朋友经常会在脸书上和他分享事情,而这篇帖文刚好就是其中一个。

总理指资媒局未接到梁道歉

他也表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及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所发出的通告,与他起诉梁实轩的行动无关,而且也无关政府行动。他进行提告,因为梁实轩没有向他道歉。

李总理还指出,虽然梁实轩最终删除了该含有链接的脸书帖文,也向《砂拉越报告》声称已经撤回声明,但这博客作者并没有这样做。“实际上,他采取相反的做法,在案件、诉讼程序和他的各种书面证词和口供中都发挥了很大的效用。”

李总理也认为,虽然梁实轩现在依据指示撤除帖文,但是未来他可能会再次做出类似指控,尤其是在博客未做出道歉行为的情况下。而鉴于帖文中指控的严重性,他认为有必要非常认真处理这事情,不仅因为他是政府的领导,也是为了保障个人声誉和地位。

林鼎质疑李总理“骑两匹马”,指作为公民和公共领域的总理参与此诽谤诉讼案,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李总理不认同有关说法,认为他有责任保护政府领导的声誉,也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廉政。

“我认为我有责任这样做,因为如果我的诚信受到质疑,人们以为我和(一马公司舞弊案的)罪犯同谋,协力促成著名腐败事件,那将对我造成极大的伤害。”

对此,林鼎提到多个当局的发言,认为政府采取的行动已足以解决条例中的指控。他提请法官关注驻马来西亚的新加坡高级专员公署、金管局和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的声明、以及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于2018年所发表的言论。

林鼎辩称,李总理的诽谤诉讼实际上是在保护政府的诚信和声誉,并非为恢复原告名誉的真正诽谤行为。

林鼎问为何没起诉STR陈智祥

此外,林鼎也询问李总理,为何不对时政网站States Times Review(简称:STR)以及主编陈智祥(Alex Tan)提出诉讼。本案的焦点文章是来自STR,由马来西亚社交新闻网站The Coverage所刊登。而该网站未能遵守当局所发出,于11月9日下午5时撤除相关新闻的指示,因此被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阻止其在新加坡的访问。

对此,文达星提出反对,认为这是诉讼特权,并向法官反应有关问题和案件无关。法官表示,除非林鼎能够证明有关的问题已经超越了原则,否则将依据新加坡诉讼程序限制林鼎提问。

而林鼎再次询问是否会考虑起诉STR和陈智祥时,李总理给出了冗长的回答,主要他必须保护新加坡政府的廉政和声誉,免遭毫无根据和草率的指控。林鼎认为李总理并没有回答问题,而法官也允许林鼎重复问题。

此时,李总理表示,他考虑了很多可能性,而在和其律师文达星商讨后,最后才决定做出提控。

林鼎这时进一步询问李总理,为何不对STR等提出诉讼时,法官表示这和文达星给予李总理的建议有关,进而划清了法律特权。

林鼎强调,李总理最近起诉了一名新闻网站《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的马来西亚撰稿人,而该新闻网站也在另一起案件中被起诉。他提到,李总理已经针对撰稿人的缺席判决,而将传票发送到马来西亚,因此就质问为何李总理不对STR等依样画葫芦。

在提到《网络公民》的案件时,李总理表示,有关的出版物在我国,案件在我国。

林鼎再追问“好吧,The Coverage不是在我国出版吗?STR文章不一样在我国刊登吗?”,但是李总理回避了这个问题。法官也在此时重申法律权限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出版社和出席聆审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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