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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汉被引渡槟城一案 警称马国怀疑莫汉涉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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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名公民莫汉(Mohan Rajangam)接受本社专访,阐述自己在五年前突然被警方搜查和逮捕。他被指涉及一宗在马国槟城的谋杀案,之后再被引渡到邻国。他在邻国滞留达四个月,但最终因未涉及谋杀嫌疑被释放。

本社在去年12月17日,就已致函外交部、国家法院、内政部等各造,以核实事实详情,直至今日(17日),新加坡警方发文告解释当年逮捕过程来龙去脉,并坚称莫汉移交马国执法机构,符合《刑事程序法》下法律框架。

目前,莫汉由Carson律师事务所的拉维律师(M Ravi)代表,向法庭提起刑事检讨(Criminal Revision),以申诉检讨莫汉在2015年被引渡到马国槟城的记录。莫汉的申诉定在4月3日早上10时,在高庭聆审。

警方称,从2015年1月起,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即与新加坡警方分享有关马国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信息。“透过跟进调查,发现莫汉与这些团伙有保持联系,对此新马警方继续监视相关人员。”

同年3月21日,马国警方告知该国警方与团伙枪战,导致两名成员死亡,其中一人与莫汉有联系。

马警在莫汉租用单位逮团伙高层

马国警方采取行动,在柔佛一住家单位逮捕三名团伙高层,而该单位是由莫汉租用。

“对此,马国警方寻求新加坡警方协助,紧急追踪并逮捕莫汉,因为相信莫汉可能与上述团伙有关。”

基于该团伙涉及暴力、毒品和军火,新加坡警方表示关注,并基于涉及毒品和私会党嫌疑逮捕莫汉。在滥用毒品法令第24条下赋予的调查权限,警方前往莫汉住处展开调查。

文告称,马国警方调查怀疑莫汉涉及一宗发生在同年3月2日,发生在槟城的谋杀案。

3月23日移交马国警方

马国法院针对莫汉涉嫌谋杀罪行发出逮捕令,同年3月23日,马国警方向新加坡警方出示逮捕令,并获得推事庭批准当天执行,安排莫汉移交马国法庭审理。

警方文告称莫汉移交马国执法机构,依循《刑事程序法》121条的架构,该条文阐述邻国马国和文莱发出逮捕令的执行方法。

“这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之间的长期互惠安排,以相互承认和执行我们各自辖区内的逮捕令。”警方称我国得以确保那些逃往邻国的罪犯能重新押解回国。

在2016至2019年间,我国援引上述条文,向马国执法机构寻求帮助并带回55名逃犯,且他们都涉及严重罪行如谋杀、入室盗窃或商业犯罪等,造成损失额高达1亿2千万元。

相对地,我国也协助马国机构逮捕多达25名逃犯,其中包括新加坡警方在2004年,逮捕涉及杀害8岁女童的马国公民卓良豪。

马国警方释放莫汉

新加坡警方是在三月23日当天,把莫汉移交马国警方。文告也解释根据《刑事程序法》,当局并未扣留莫汉超过48小时。

不过随着马国警方的后续调查,当局决定不对莫汉采取行动,并最终在2015年7月15日释放莫汉。

另一方面,警方也否认莫汉被逮捕期间家属未获得通知的说法,警方称在3月21日登门搜查当天,莫汉妻子、母亲和姐姐都有在场;莫汉将被引渡到马国同日,莫汉哥哥也接到通知,且也有提供马方调查官的联络资讯。

莫汉刑事检讨定4月3日高庭聆审

不过根据莫汉说法,警方也未告知莫汉家人有关后者被扣留的详情,莫汉的家人还必须前往后港警局了解情况,他们只知道莫汉被引渡到马国。

莫汉表示自己返回狮城后,还曾向外交部申诉何以他在马国被拘留期间没人问候过他,一名官员表示回跟进,不过迄今也了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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