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承包商因破坏总水管   共被罚7万7000元

两承包商因破坏总水管 共被罚7万7000元

两家建筑承包商被指破坏公用事业局食用水总水管,损失的食用水足可填满三个奥林匹克规格泳池,一共被罚款7万7000元。

公用事业局发文告指出,两家建筑公司:HSC水管工程公司和SNK工程与贸易公司,因为对公用事业局的食用水总水管造成破坏,而在去年8月各被罚款4万7000元和3万元。

公用事业局指损失的食水高达6400立方米,足可填满三个奥林匹克规格的泳池。

HSC公司被指在2016年12月17日,在兀兰大道8和兀兰大道9交叉口的工地,进行地下顶管施工时,破坏了1200毫米的总水管。该公司被指在施工前,理应先检测该地下水管的具体方位、深度和长度,还要向公用事业局请求批准施工。

然而, HSC并未先确认总水管的方位,致使探入地下的顶管机击中总水管。公用事业局被迫关闭该总水管,致使附近一带商业区水工中断而遭投诉。对此该局以《公用事业法》第47A(1)(b)项起诉HSC。

文告指HSC也有“前科”,在2013年6月曾损毁一个150毫米直径的水管,而被罚款3千元。

至于SNK公司则被指在2017年10月2日,于丝丝街的工地破坏了直径300毫米的总水管。作为分包商的SNK受聘拆除在该处拆除现有排水沟,并建造新的水沟和人行道,但却凿穿了上述水管,造成360立法米的水源损失。

公用事业局指有关公司在接近水管处施工,却未遵守该局的防护条例以减低意外风险。对此,以《公用事业法》第47A(1)(b)项,对SNK施以罚款。

公用事业局水源供应(网络)总监瑞端指出,总水管是非常重要的设施,让经过滤处理的水能输送到住宅和商业区,对此严厉关注任何破坏总水管的行为。总水管损坏会对民众造成极大不便,对此呼吁所有承包商在有铺设总水管的地区施工时,理应谨慎和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