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消委:GRAB收购优步违反竞争法  网民吁查职总企业收购KOPITIAM

竞消委:GRAB收购优步违反竞争法 网民吁查职总企业收购KOPITIAM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终裁定,私召车服务业者GRAB收购优步,已违反竞争法,两家公司都被罚款共1千300万新元。

优步罚款金额为658万2055元,GRAB公司被罚641万9647元。

竞消委今天召开记者会强调,GRAB公司今年三月完成并购优步东南亚业务,私召车市场车资平均涨了10到15巴仙,已大幅削减本地私召车市场竞争力,损害司机和乘客利益。

当局接到许多司机、搭客和其他私召业者投诉。搭客指GRAB下调搭客可累积的积分,并提高换取优惠的积分数。有意进军新市场的业者,也指GRAB的强大网络已垄断私召车市场,其市占率几乎达到80巴仙,令新业者已很难再跻身其中。

当局在今年7月完成针对这笔交易的调查,其中审查了GRAB和优步内部文件发现,如果GRAB没有收购优步,优步不会撤出本地市场,而可能转变策略继续在本地营业,例如同其他业者合并或卖给其他业者。

竞消委认为,这笔交易已触犯了竞争法零第54节条文,并对两家公司采取行动,减少并购交易对私召车司机和搭客影响,同时开放市场让新业者加入。

两家公司公司被令采取补救措施,包括确保司机可自由选择任何私召车平台,让司机和搭客更多选择,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另外,取消GRAB和本地德士公司或私人出租车公司的专营合约。

GRAB的车资和佣金制度等,也必须维持在收购优步前一样。

竞消委表示,施加罚款,乃是为了对损害竞争和并购交易起到阻遏作用,合并双方都要在并购交易前,取得该局批准。

GRAB公司针对竞消委的裁定,新加坡业务总经理林克捷指出,GRAB是在法律权限内完成合并交易,未刻意忽视并违反竞争法。

他强调,GRAB致力提供公平定价,并未在交易后涨价,”我们会继续抱持交易前的定价模式,定价政策和司机佣金,并会把每周数据呈交给竞消委检视。“

网民提醒关注职总企业收购KOPITIAM

一些网民不忘借此提醒竞消委,不要忘了追查职总企业,近期收购餐饮业KOPITIAM,是否也会影响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