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佳生活的年代
在1986拆除的国家剧场 The New Paper (TNP) 报道新加坡人希望新加坡的生活像当时70,80,90年代 (请在此阅读详情) 的确,对於普罗大众而言,新加坡最佳生活的年代是70年代末到80年代。当时的人民行动党政府,推行了三大利民政策 “居者有其屋”、 “贩者有其摊”,和”驾者有其车“。那是个一般人民能够很从容面对高素质生活的年代,一间110平方米 大的四房屋子是2万多元。 60年代我父亲开始开霸王车,收入不稳定,一些电台《儿童剧社》的小演员,都曾经是我父亲负责接送过的。后来70年末期吧, 人民行动党政府开始颁发的士执照给所有的霸王车司机。 当时父亲以7%的利率向他的一个哥哥贷款,(当年银行汽车贷款是7.5%),终于买了他生平第一辆黄顶黑车身的私人的士。那是他个人拥有的,不属于任何机构,自己开车自己当老板。 父亲在当时正值壮年,勤奋开车,一个人每天驾驶12-14个小时的士,每个月赚取当时的4000到4500元之间,很有尊严的养活一家六口。 大概80年代初期,父亲还买了一间四房式的组屋,那是位于金文泰西二街大牌730三楼的一个角头单位,住家楼下就是一个很大的巴刹和小贩中心,非常方便,父亲当年选择以十年还清房子贷款。 不过,住了几年,因为楼上的邻居,经常故意在窗外用水喉清洗鸟笼,弄脏母亲洗干净的衣服,说了不听还想拿棍子要恐吓打人,因此,在建屋局的建议下,我们只好搬家。 当年以两万七千一百元买的房子,在1989年以八万六千元转手,再以六万五千元买了现在这同样面积的房子,扣除政府抽润新房子价值百分之二十,加上其他零碎的费用,最后算欠起来只赚取一千元现金,刚好够买一套全新的沙发,买卖屋子在当时也没法从中谋利,不过换来一间崭新的房子,一个全新的环境。 当时的人民行动政府,是一分钱都不会津贴人民的,当时的政策,是让人民都有机会,发挥所长,以自己的本事开立自己的事业,建立自己的小家园。 而“贩者有其摊” 是让那些小贩,能以低廉的价格永久购买下整个摊位,一旦拥有了摊位,摊贩们便无后顾之忧,专心打拼自己的饮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