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来自国大和南洋理工   两大学生被控偷窥认罪

分别来自国大和南洋理工 两大学生被控偷窥认罪

两名大学生昨日被控侮辱女性,两人都已经认罪。

18岁的大三学生,林永豪(Zachary Lim Yong Hao译音)被控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大学城(UTown)的女厕,偷窥女学生。

而南洋理工大学的工程系学生Phan Nguyen Tuan Anh,则被控在宿舍厕所内,拍摄女学生洗澡。

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所有媒体不得刊登他们的名字。

厕所外“一见钟情”后偷窥

首名被告在去年1月,曾经乘巴士从蔡厝港到圣淘沙时,因人有三急而在国立大学下车解决。他之后遇见了要上厕所的女大学生,被她所吸引,因此每周日都会到国大,就为了看到女大学生。

控方指出,“被告甚至会自蔡厝港骑脚车到国大大学城的校园内游荡,只为了看到该名女学生”。

他去年3月17日,被发现在一个小隔间偷窥女学生后,险些被逮捕。

女学生当时立即离开厕所,但是在半小时后,和一名朋友回到厕所,发现被告躲藏的隔间已被锁住,怀疑被告还在隔间内,就开始敲门,只是当时没有人回应。

女大学生和友人到校园的保安办公室进行投报,并和保安人员返回厕所隔间,被告也在那时离开了。

被告之后供认在偷窥女大学生时,他开始幻想并自慰。

去年5月5日,国大学原保安透过闭路电视监控器,发现被告在女厕外游荡,因此将他逮捕。

另外两名保安人员抵达女厕时,被告已进入一个隔间内了,保安员就进入厕所,要求他开门。被告刚开始时曾经拒绝合作,之后才开门。

控方指出,被告最初坚持表示自己是误入女厕,之后才承认是跟踪女学生,并表示这么做令他感到兴奋激动。

基于林永豪年纪尚轻,因此法庭昨日(27日)考虑给予他缓刑,而且他目前正准备入伍。

他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是首次犯法,并且已经自愿参与心理辅导课程,法庭将于3月26日对他下判。

发现女子到男厕沐浴

另一名被告,现年23岁的越南人Phan Nguyen Tuan Anh是在去年4月18日,在受害者到男厕沐浴时,开始注意对方。

被告当时就返回房间内,拿起手机后跟踪受害者进入厕所,并进入她的隔壁隔间。

受害者是在洗澡后,擦干身子时发现到隔墙上端的被告电话,因此碰撞隔板,被告立刻逃回房间,并删除了有关视频。

被告于事发后一周被逮捕,警方也在其电子设备中发现了四个淫秽视频。

法庭文件中并没有指出受害者是否是该事发宿舍的居民,也没有解释为何受害者到男厕沐浴。

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求情,指被告在本地没有家人,因此作出有关“投机主义”行为,希望能够只判被告入狱两周。

他表示被告是以奖学金在南大升学,即将完成最后一年的考试,并辩称被告已删除了有关视频,即表示他无法再次观看或传播有关视频,刑罚应该给予缓解。

惟,法官表示,在此案件中,始终存在着与他人共享类似视频的可能性。

Phan Nguyen Tuan Anh在认罪后,被判囚禁八周,并被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