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上诉市镇会诉讼判决  林瑞莲指王瑞杰提动议“言之过早”

将上诉市镇会诉讼判决 林瑞莲指王瑞杰提动议“言之过早”

上月11日,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宣读判词,指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秘书长毕丹星和前秘书长刘程强,须为阿裕尼-后港市镇会蒙受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故此,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于今日在国会提动议,要求刘程强和林瑞莲回避一切和阿裕尼-后港市镇会相关财政事务。

不过林瑞莲也回应,他们将对有关市镇会诉讼判决提出上诉,且截止日是在下周一(11日),故此王瑞杰的动议似乎“言之过早”。

她提醒不满判决一方有一个月期限可提出上诉。她也指出,他们仍在和律师研究有关判决,也向议会报告,他们将对此诉讼提出上诉,要求议员们拒绝王瑞杰的动议。

王瑞杰充重申议员应保持高标准诚信和责任感,在发言时多次引述高庭判决中对工人党的指责,也要求该党不该躲避,应对此做出解释。

“将近四周已过,但工人党仍保持沉默,未对此作出道歉,以及如何解决失误。”他也把问题抛向现任阿裕尼后港市镇会主席费沙和其他工人党议员,包括费沙会否对阿裕尼和后港居民道歉,以及解除林瑞莲作为市镇会副主席的职务。

他认为,如果直到上诉前什么都不做,那么可认定工人党实际上默许“不诚实和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甚至是共谋的。

有关市镇会从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间,支付了FMSS公司多达3370万元。这段期间,林瑞莲为市镇会主席,而刘程强当时为工人党秘书长。至于毕丹星当时担任市镇会招标与合约委员会成员。

去年10月初,高庭展开对工人党市镇会诉讼审讯,阿裕尼—后港市镇会(AHTC)和白沙—榜鹅市镇会(PRPTC)指责刘程强、林瑞莲、毕丹星等八造,必须对2011年5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对第三方承包商的不当付款行为负起责任以及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