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指资助恐怖主义印尼籍女佣  昨日被控上法庭

三名被指资助恐怖主义印尼籍女佣 昨日被控上法庭

上月,三名印尼籍女佣被指有意参与伊斯兰国组织(ISIS)圣战和资助恐怖主义,遭当局援引内安法令拘留,昨日(23日)被控上法庭。

三人分别为33岁的阿宁迪亚(Anindia Afiyantari)、36岁的列诺(Retno Hernayani)和31岁的图米妮(Turmini),在本地已工作约6至13年。

他们均在今年9月受到内部安全局调查,认为涉及资助和恐怖活动有关联的海外机构,而当局也援引内部安全法对他们发出拘捕令。

在2018年,他们接触到有关伊国组织的资讯而被激化,并参与亲ISIS的社交媒体群组或频道,接触炸弹袭击、斩首等暴力内容和视频。他们也受到诸如Aman Abdurrahman和Usman Haidar bin Seff等极端印尼传教士的影响。

根据内政部发出的文告指出,商业事务局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三人均在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多次收取与提供资金给印尼人士,因此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些资金将用于推动海外的恐怖主义行为。

三人分别在不同时间对恐怖主义进行资助,列诺在2019年3月至4月间共收取100元,同时间亦两次提供共140元;其次阿宁迪亚则在2019年的2月至7月期间,五次提供共130元;图米妮则是在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间,5次提供共1216元。

根据国家法院网站表示,面对四项指控的列诺与五项指控的图米妮预料将会在11月19日认罪,另一人阿宁迪亚则会在10月31日进行审前会议。

内政部亦在文告内指出,收集与提供资金支持恐怖主义,无论数额,均属严重犯罪行为。一旦罪成,其拘捕令将会被取消并且将会立即收押伏法。

文告也指出,新加坡一向都是致力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国家,任何恐怖主义行为或协助恐怖主义筹资,均对国内和国际上造成严重的威胁,必须要严正以待,一旦发现采取行动,剥夺其组织的资金与物资。

因此,内政部也提醒民众勿资助恐怖主义行动,或提供恐怖组织服务或支持,无论是多少数额,均抵触了恐怖主义(抑制融资)法令第325条文,一经定罪,将处以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