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正积极与宗教团体咨询修订《维持宗教和谐法令》意见

尚穆根:正积极与宗教团体咨询修订《维持宗教和谐法令》意见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表示《维持宗教和谐法令》(Maintenance of Religious Harmony Act)近期或将进行修订。

尚穆根尚穆根周三(24日)下午,出席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和内政部联办的宗教、极端主义和认同感政治研讨会时,透露政府正积极与不同宗教团体咨询意见。

《维持宗教和谐法令》于80年代末,由已故总理李光耀提出,为当时打击当时的宗教狂热分子与稳定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而制定。该法令允许政府对煽动者下达限制令。

该法令于1990年制定,并于1992年生效,至今未曾被援引。尚穆根说,会取得公众共识,在国会进行讨论。

尚穆根表示,“大致上他们都同意我们所修订的方向。”但也未透露太多细节。

尚穆根认为该法就如同社会上的一把量尺,测量与警示社会操守与政治意愿,避免人民超越该有的警示线。

“我相信拥有权力(该法令)的意义,但我也相信不应随意运用,一旦使用,这社会将不会是你所乐见的”他说。

此番言论可见两点:将有效打击“宗教贬义言论”,以及重申宗教和谐的承诺,避免任何政治因素与挑拨者导致政教分离。

尚穆根强调此次修法与制定法令的目的相同,旨在促进与维持宗教间和谐。以往政府持续以不同政策措施包括住房与教育政策,稳定种族与宗教纷争。“我们不会以消极的做法维护宗教和谐”,尚穆根说道。

尚穆根也强调,新加坡须维持所有种族与宗教的和谐,并以缅甸与斯里兰卡的宗教纷争作为警示,他说,“我们必须警觉,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宗教与种族的地方,任何人不应屈服于任何宗教与种族信仰下,所以我们的法令也必须与时并进,才能守住我们对人民的承诺。”

Subscribe
Notify of
0 Comments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