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向男青少伸出狼爪潜逃至邻国17年,今被判罪名成立

狼师向男青少伸出狼爪潜逃至邻国17年,今被判罪名成立

前国大心理系教授于1999年非礼五名13岁男孩后,潜逃至马来西亚生活长达17年,直至2016年被逮捕引渡回国,于今日被判刑。

根据《海峡时报》报道,59岁被告陈庆(译名,Chan Cheng)曾担任国大心理系教授,亦为青少年办理夏令营。

案发当时是夏令营之际,于旧机场路的基里玛兵营,而被告当时是夏令营的顾问,5名受害者当时均是13岁的青少年。

对学生伸出狼爪多次被揭发

据受害者(33岁)回忆,当年他在被告的监视下洗澡,受害者寻求被告的协助拧开沐浴乳,而被告则反问他为什么仍身穿内裤,并要求受害者脱下衣物,抚摸他的身体,由腋下至私密部位再回到被告的胸脯,最后告诉他需要在这些部分抹上乳液。

隔日,亦指1999年6月28日,另名受害者正与上铺同学聊天,被告则走进受害者询问他是否能够入睡,并伸出狼爪按摩左腿,慢慢转移至私密部位,当时受害者甩开被告,而同学全程目睹。

同日,还有两名受害者透露被告声称为他们按摩腿部,但接着便开始抚摸他的股沟,亦有同学目睹全程过程。当下受害者感觉不舒服,试图起身,但被被告摁住,叫受害者放松,他持续按摩受害者大腿。

翌日早晨,被告向第五名受害者伸出狼爪,为同学抹上爽身粉为由,抚摸受害者身体,随后还在受害者的股沟与私密部位来回抚摸。

由于目击者与受害者众多,当时目睹非礼事件发生的学生领袖便禀报夏令营老师,老师再向受害者确认后报警,非礼事件才因而曝光。

尽管相当傻眼,目睹发生非礼事件的同学当时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认为这并不是严重的事,直至夏令营结束后,老师向他们询问是否有目睹非礼过程才警觉事态严重。然而,对于具体细节,他也记不清楚。

被捕后潜逃至马国17年,于2016年被捕

被告在1999年11月27日被捕,接着保释在外。他被告知在两天后上庭面控,但他在之前就潜逃到了马来西亚。

而国大基于被告工作缺勤,终止与被告的合约。

该案于周一(22日)在法院审理中,已有5项非礼罪罪名成立,另7项非礼罪仍在审理中。

由于被告有潜逃的先例,检察官要求法官撤销保释,但辩护律师则以过去两年内均如期出席,表现良好,理应获得保释。

经考量,法官批准以6万元保释,案件押后至7月20日,期间需每日按时报到。

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坐牢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触犯相关罪名的犯人也面对鞭刑,但50岁以上的罪犯将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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