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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前任何人不得被定罪” 高庭允狮城被告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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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柔佛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废料污染案,新山地方法庭原本不允新加坡籍被告王竟超保释的判决,今天被新山高等法庭推翻,允许后者在两名马来西亚公民的担保下,以25万令吉保释候审,并且每月15日必须到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此外,马国被告、轮胎回收厂业者叶永亮的保释金也从原本的25万令吉,降低至15万令吉。印裔罗里司机马利达斯的保释金也从10万令吉,降低至3万令吉。惟,两人必须交出护照,并且继续每月到警局报到。

被告的代表律师苏巴马念拿雅今天到新山高庭,要求重检不允许新加坡籍被告保释的决定。

没记录不允许保外原因

高庭法官拿督阿莫卡玛表示,虽然此案件涉及广大民众,而且到达了严重危险程度,但是,他表示应该秉持“判决前任何人不得被认定有罪”的原则,而且法庭记录文件没有列明只有新加坡籍被告不获得保释的原因,因而推翻有关判决。

案件将在4月30日,在新山地庭过堂。

柔佛州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废料污染事件于本月7日爆发,遭人非法倒入河流的化学废料产生了大量的甲烷和笨等化学物质,造成马国最大宗集体入院环境事故。

马国警方在案发至今已逮捕了11人,提控了三人,包括一名新加坡业者,还通缉着另一名在逃者。其中,王竟超和叶永亮面对15项控状,包括7项丢弃规范废料及8项污染空气罪行。他们在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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