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表面上答应大耳窿骚扰欠债人,将欠债人的门锁上,却在拍完视频交差后立即将门解锁,涉嫌欺骗罪,被判坐牢11天。
34岁被告凯鲁(音译,Muhammad Khairul Bin Ismail)被指三次欺骗大耳窿,从大耳窿身上获取340元酬劳,涉嫌三项欺骗罪。此外,被告也涉嫌违反远程赌博法令,四项控状均已认罪。
案情显示,2019年11月,受害阿窿Lucas欲雇人骚扰欠债人,而被告得知后便主动与受害阿窿联系,表明想要接这份“工作”。
两人在联系后,受害阿窿指示被告人将欠债人的住家门锁上,并贴上大字报。为了能够证实被告有“认真工作”,还要求被告拍下视频以作证据。
而被告也根据指示“完美地”完成工作,随后收到来自受害阿窿的酬劳,约100至120元。
同年12月10日,受害阿窿再次与被告联系,被告也收到同样的指示,即使用链子将欠债人的住家门锁住,以及将大字报贴在门上。
男子拍片后解锁涉诈骗罪
然而,这一切看似“简单的工作关系”,却在后来得知,原来这名看似“尽责”的员工,均未完成自己的“任务”。
被告原来在拍下视频交差后,便即可将欠债人的门解锁,取下大字报,恢复原状。而他同时还将视频发给受害阿窿,从中获得120元酬劳。
随后两次,被告依样画葫芦,以此骗取受害阿窿的酬劳。
这并非是被告的唯一控状,2019年12月到2020年2月间,被告曾利用手机应用程序中的远程赌博服务下注至少1千100余元,涉嫌远程赌博罪。
种种行为也随后被揭发,被告求情表示,事发后保释在外大约一年,并已知错,对此感到后悔,承诺不会再犯。
控方促请法官就被告罪行,判处被告欺骗罪成立,应予以坐牢至少两周的惩处。
针对此案,控方表示,尽管本案受害者是大耳窿,并非典型的无辜公众,但也不能因而赦免被告所做的错事,亦不能忽视他通过诈骗而取得的不当收益。
控方续指,是被告先主动联系受害阿窿,赚取快钱,且他前后三次骗取受害者的钱,共340元。
此外,被被告骚扰是第三方无辜者,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此行事。尽管他过后解锁,但他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那里和侵犯财产。
对此,被告也认罪,被判坐牢11天和罚款1千元。
法官下判时认为坐牢11天足矣,并表示这是一起相当特殊案件,受害者在一开始便不应该付钱给被告进行骚扰活动。但话又说回来,是被告主动找上门,他并不是被逼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