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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仅用于追踪疫情 澳政府拒供警方获取内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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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官方冠病追踪程式COVIDSafe应用于追踪冠状病毒19疫情,澳大利亚政府拒绝让警方或执法人员获取内部数据。

澳洲联邦总检察长克里斯蒂安(Christian Porter)23日向《卫报》澳洲版透露,将会采取特定执法行动,避免执法人员或警方获取相关数据。

他表明,“政府已决定不将该追踪程式的任何信息内容用于其它目的,包括执法调查。”

卫生部代理秘书爱德华兹(Caroline Edwards)也在同日表示,立法或生物安全申告书可以用于避免执法人员使用逮捕令或传票获取数据。

同样拥有追踪程式 待遇却“相差甚远”

然而在新加坡,在本周一国会上部长已证实,警方可调动“合力追踪”的数据。部长也就此作出声明,强调数据的使用仅用于重大罪案的调查,然而,并没有明确说明重大罪案的特性。

内政部政务部长陈国明在答复议员质询时表示,刑事程序法赋予警方权力,可获取任何数据,包括合力追踪便携器的数据。

根据公共服务监管法令,未经授权披露或滥用有关资料的公务员将面对高达5千元罚款、或长达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对此,阿裕尼集选区严燕松则质问,若数据能够被调动,是否有违反“合力追踪”的隐私规定,令公众使用“合力追踪”的自愿性更低。

而陈国明则回应,在公民的安全与保障受到影响下,不排除使用“合力追踪“的数据。而警方可援引《刑事诉讼法》为刑事侦查目的。

“否则,该数据将仅用于追踪接触者与对抗疫情。”

内政部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表示,警方若使用完“合力追踪”数据,就会把数据删除,如有必要,才会提呈上堂证供。

对此,反对党领袖毕丹星追问,要求说明在何种情况下,警方会需要调动数据作为调查。

尚穆根则答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文,只要是“不限制警方行使权力”的法律,警方都有权调动或恢复任何个人信息。

但尚穆根也举例,如涉及谋杀罪案,“合力追踪”数据很可能会有受害者或与受害者家属相关的信息。

外交部长维文指,当局会竭尽全力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护“合力追踪”用户的隐私,但这些数据仍受限于刑事诉讼法,且须谨慎使用数据

去年六月曾承诺“合力追踪”仅限于防疫

然而,去年在跨部门工作小组的记者会上,教育部长黄循财与维文均强调,合力追踪应用程式将仅限于防疫追踪。

黄循财表示,“目前无意将合力追踪程式内的数据供调查所用。该程式旨在及时向我们提供信息,以便我们快速和有效追踪接触者而已。”

维文也同声呼应,指程式内的数据单纯用于追踪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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