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部队服役人员偷走救护车去公寓找女友,还撒谎骗保安让他进入公寓,结果被正在搜寻救护车的消防队发现,直奔公寓将其逮捕。

21岁被告沙敏(音译,Haziq Syamim)昨日(11月4日)被控偷窃车辆、欺骗和行为鲁莽危害他人安全三项罪状,他也已认罪,另五项罪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考量。

被告案发时在民防部队服役,被调派到惹兰巴哈的民防学院消防拯救训练中心,但被发现不适合,因此退出课程。

案情显示,今年3月12日凌晨2时40分,民防救护员在返回盛港消防局时,将救护车停放在停泊处,然后进入消防局办公室。当时为了能够更快应对事故并没有锁上车门,将车钥匙留在车上。

而在凌晨3时左右,被告身穿紧急医疗服务的T恤和黑色长裤,骑着脚车到盛港消防局。他欺骗守卫员,自称是一名紧急医疗服务员,虽然当天没有值班,但需要进入消防局向另一名紧急医疗服务员交代事情。

守卫员也不疑有他,就允许他进入消防局。

被告在进入消防局后看见停泊的救护车,引擎未熄火,钥匙也在车上,便上了救护车,开启闪烁灯,将车子开出消防局。途中还逆向行驶,红灯时也不放慢速度。

民防部队发现救护车不见立马寻找

约凌晨4时左右,民防人员发现救护车失踪,于是开始派出多名消防员驾驶轻型消防车出去搜寻。

被告将救护车开到女友的公寓,寻找女友,同时还开启闪烁灯,谎称有紧急医疗事故,骗保安让他进入公寓。

保安信以为真地让救护车进入公寓内,要求被告将救护车停在垃圾收集站,被告却将救护车停在底层停车场。

随后,被派出去搜寻的消防员发现救护车进入公寓内,于是追进公寓捉拿被告。警方也在接获通报后到场逮捕。

另一项罪行:不满德士司机挡路撞伤司机

除了上述罪行,被告也犯下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罪。

根据案情所指,被告5月2日凌晨开着租来的轿车到淡滨尼巨人霸级市场载客,欲招客时却被一名德士司机发现,两人因此发生冲突。

被告随后想要返回车上,准备离开,而德士司机为了阻止他离开,便站在被告车前,并打算报警处理。

岂料被告将车转向右边,撞到对方右臀部,导致他摔倒在路上,右肘擦伤,被告则在撞伤对方后,离开了现场。

根据被告律师表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必须定期复诊和吃药,且被告仍年轻,有继续念书的打算。

控方不反对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辩方律师请求法官同时提呈缓刑监视报告。

法官接受控辩双方的意见,下令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和缓刑监视报告,案展12月11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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