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谷歌地图

乌节豪杰大厦(Orchard  Tower)命案唯一面临谋杀指控的被告陈显扬(27岁)将在最高法院受审。

总检察署(AGC)今日(20日)发布声明,补充道希望能够澄清所有有关该案件的各种质询。

日前因该案中的被告被予以有条件警告,被认为刑罚过轻引起质疑;不过总检察署对此曾发出声明反驳,称这些指控均为“完全错误且毫无根据”(categorically false and baseless)。

目前仅被告陈显扬被控以谋杀指控,其余被告已陆续改控违反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攻击性武器法令,以及蓄意伤人等控状。

六名被告陆续减控

2019年7月2日,死者沙迪斯疑似与人在夜店起冲突,被人一刀割喉后负伤倒地,送院抢救无效。警方于12小时内将七人逮捕归案,分别是陈云胜(26岁)、陈家兴(26岁)、洪大源(26岁)、萧玉珍(22岁)、陈显扬(27岁)、卢文聪(25岁)以及陈洪成(22岁)共6男1女在谋杀罪名下被控。(部分名音译)

但在审讯期间,六名被告陆续减控,包括22岁的陈洪成、26岁的陈家兴和25岁的卢文聪,改为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以及同持有攻击性武器的人;26岁陈云胜、26岁洪大源与22岁萧玉珍则被指共谋蓄意伤人。

这意味着其中六人的控状已减轻,只有陈显扬面对谋杀指控。他被指当天携带了一把可折叠的弯刀。

若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可能面对死刑,而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者,则将可能面对不超过三年的监刑,和不少于六下的鞭刑。

法院如何对被告下判?

对于其余不涉及谋杀指控的被告,法院则表示各有判决。

据总检察署指出,陈云胜、洪大源与萧玉珍被指涉及对死者沙迪斯拳打脚踢,然而却不晓得陈显扬在打架期间会亮出刀子,捅向死者。

经检验,死者上半身确实有两处擦伤,而擦伤处并未致命。

然而,萧玉珍和洪大源虽未有致死行为,但明知陈显扬身上持有武器,仍与陈显扬为伍,因此二人基于知情的情况下,与非法持有危险武器者为伍加控,各个被告也判处不同罪刑。

萧玉珍本月被判五个月监禁;今年3月已认罪的洪大源和陈云胜分别被判坐牢八个月,外加六下鞭刑和坐牢四周。

而其余被告包括陈洪成和卢文聪的案件仍在受审中,两人面临公共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卢文聪加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

截至目前,罪刑最轻者为陈家兴,原面对违反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以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的罪行,但经审前会议后,被判无事省释(Discharged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只接获“有条件警告”,不能在12个月内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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