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治拘留者、维权律师张素兰

若任何人轻视在新加坡发生的个人逮捕事件,那他并不了解在新加坡过活的实况。

我一直都处在家门被敲响的恐惧。这是我无法克服的现实,相信一些国人和外籍人士也有同感。因为琐事被控上庭的案例,我们看得够多了。但在其他国家,这些琐事根本不值一提。

就在本月2日,本地政治人物林鼎律师,被警员从他的办公处带走。当时,他还在和他的客户、时评人梁实轩,正为总理李显龙的诽谤诉讼做准备。

他的被捕令全岛震惊。从短片可见,尽管林鼎表示抗议,仍被戴上手铐。那是警方的绝对权力。遗憾的是,这不合理的举动却被拍下并传到世界各地,令新加坡蒙羞。

警方也很快告知本地媒体《慈母舰》,解释警方早已通知林鼎出席警方约谈,但后者拒绝。为此警方较后才逮捕林鼎。

但这完全是胡话。是否有逮捕的迫切需要?可见一些有权有势者,都未曾经受林鼎此般的羞辱。再者,林已回函通知警方,在结束梁实轩的诉讼后便会出席警方约谈,那么又有何必要逮捕林鼎呢?

林鼎被拘留近九小时,拒绝回答提问,他被囚禁在一间小室,全程戴着手铐。警方应以他们的行为感耻辱。

据林鼎所言,他选择无视警方,也算是有骨气的人。林鼎不为此感到不安,坚信这次逮捕是有政治动机的,使他的客户梁实轩,在面对来临6日的总理诉讼审讯,处在不利情况。

在获得保释后,林鼎便作直播解释在警局的待遇,也声称自己拒绝回答警方任何提问(这是他的权利),也相信自己因为如此而被刻意“惩罚”,被丢到一个连桌椅都没有的简陋小室,只有个蹲式马桶。

似乎不满他的无礼行为,林鼎再被传召审问,但林是坚定的,半小时后警方又把他送回那间只有蹲式马桶的简陋小室。

大约7时,警方别无选择释放了林鼎。他约在审讯室呆了近两小时,再小室内约7小时有余,且全程上手铐。

若有人被捕且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警方都应释放他。警方可将他提控上庭,但涉事者都有权保持沉默。为何林鼎要被拘留在小室?如果不是为了吓阻或企图搞垮林鼎,那又是为了什么?

用这种方式对待一名律师,警方的行为是可耻、不合理也是无法接受的。

犹记得我过去的辩护律师已故萧添寿?他在1988年到拘留中心探访我时被捕。我未能见着他,且陪同他的律师,也未告知我他已被捕。这是哪门子的司法制度?还吹嘘什么法治精神?

总检察署或任何负责司法的人士,有必要采取立即行动,纠正这种持续了太长时间、令人不满意的问题。

近期,前女佣巴蒂案,也向我们揭示了刑事司法体制有悖常理。是时候停止衰败。如果政府无意愿这么做,那么,我们人民该为正确的事为国家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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