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国民服役人员李函轩中暑身亡案,六名武装部队军人遭军事法庭判罚款,各人罚款金额介于1800元至4500元。
国防部今日(24日)发文告,指已完成对李函轩中暑案的审讯。他们在今年2月20日被提控上军事法庭,并已认罪。
26岁的二级上士 (2SG)许仁忠,在武装部队法令第17(2)条文下,被控疏忽法定职责罪名,罚款1千800元。他当时是快步行军训练的医务兵。
25岁的连队指挥官谢智轩一级上士,因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修改训练计划,抵触法令未遵守一般指示,遭罚款2千500元。
服役军人陈觐扬(24岁),两项控状抵触第41b条文(行为疏忽危及生命),遭罚款4千500元。
此外还有国民服役人员庄鹏兴三级上士(22岁)、洪凯杰三级上士(24岁)和叶仁杰三级上士(22岁)被控。他们因在跑步训练中擅自执行惩罚,各面对三项控状。因未遵守一般指示,以及武装部队法令下第29条滥用职权,各遭罚款2千500元,并从三级上士降为下士。
李函轩于2018年4月18日参加快步行军训练后中暑,而当时谢智轩是快步行军的指挥官。二级上士许仁忠则是当天快速行军的安全官员,涉嫌疏忽导致他人性命受威胁。
当时,李函轩在参加八公里快步行军后,出现热损伤(heat injury)症状。虽然当场接受降温急救并送院治疗,但经12天抢救后回天乏术,于4月30日在樟宜综合医院过世。
意外发生后当局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此事。报告显示,李函轩是因中暑导致多个器官衰竭,同时也无任何证据指出是医疗缺失所致,但很有可能是因为其间接缘故包括过度疲劳。
而曾被指控的31岁陈保树上尉,则因被诊断患末期癌症,于1月初获无事省释。他于2月1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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