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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威胁三女乘客 前私召车司机囚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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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遭三名女乘客投报,指他危险驾驶、要求女乘客坐在前座却没将她们送到目的地,27岁的男私召车司机被判入狱三个月又两个星期,及罚款8000元。

男司机Nigel Lim Guan Yu日前因触犯罪暴力和威胁行为、拥有受管制药物等四项控状,而于8月24日被判刑。第五项控状被纳入法官判刑时的考量中。

被告于2020年2月3日开始担任Grab司机。

事情始末

他于当天早上8时45分在勿洛北接到首名女受害者,22岁的社会工作者,而后者的目的地是巴西立的一栋组屋。当靠近目的地时,受害者要求被告向右转,但是被告却转入巴西立13巷第149A栋组屋的多功能停车场。期间,受害者一直要求被告停车,放她下车,但是都遭被告无视,直到车子开到顶层,撞上一根柱子为止。

受害者当时并未受伤,她趁着被告下车检查车子时立刻逃离现场。被告当时对她大喊,要求她还钱,还说可以和她好好玩一场。

发生首起意外后,被告仍然继续私召车工作,并在巴西立接到第二名受害者,要去巴耶利峇广场(Paya Lebar Square)的22岁美容顾问。

被告接了第二名受害者后,就在停车场兜圈子,并以要帮忙拿东西为由,要求受害者坐到前座来。受害者照做后,被告毫无目的地的驾驶,并将车子停在另一个停车场内。受害者意识到不对,要求取消行程并试图下车。被告在受害者开车门时抓住了她的手臂,最后受害者还是成功逃离。

据控方指出,受害者自此事件中受到了极大的心灵创伤,有两周都不敢乘坐Grab。

然而被告之后又在巴西立接到第三名女乘客,也是17岁的女受害者,她当时要前往杨厝港游泳池。途中,被告将车子开入宏茂桥64街的死胡同内,然后骗说自己是南洋理工大学的学生,并表示想将受害者带回家。

受害者当时大声要求被告将她送到目的地,而被告只是坐在车里发呆。期间,被告曾要求受害者坐到前座,但是被拒绝了。被告之后将受害者送到宏茂桥64街,就让她下车。受害者下车时,在车上留下17元。

受害者之后将她的经历分享到社交媒体上,据她分享的手机截屏图显示,她是在早上10时19分上车。

三名女受害者都在同一天报警,被告则在2月4日被逮捕,警方在其家中发现了属C级受管制药物的硝甲西泮(Nimetazepam),或俗称的“五仔”。受询时,被告表示他在芽笼一带卖到有关的药片。

法庭中,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进行辩护。他向法官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搞到后悔和抱歉,并表示即将要完成技术教育学院的课程,且上有一名单亲母亲,还有一名外籍妻子需要照顾。

使用威胁性行为一旦被定罪,被告可被控罚款5000元;使用暴力行为,可被判入狱不超过三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500元、或两者兼施。

拥有受管制药物,罪成者可被判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或罚款不超过两万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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