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纪律审裁庭发表裁决报告,裁定李显扬妻子林学芬,为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准备遗嘱一事,专业行为失当,违反律师专业法令。

8月13日,律师公会向三司特别庭(Court of Three Judges)寻求裁决,林学芬违反法律专业法令,要求将她除名。

三司特别庭也是我国处理律师失当行为的最高纪律机构。如经裁定有罪,律师可面对罚款、被停职甚至是直接解除律师执业。

三司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他在昨日指出聆讯重点,在于执行最后遗嘱阶段,李光耀与林学芬是否属于“律师和客户”关系;以及林是否有失当的专业行为。

林学芬代表律师辩护,林是以家属身份协助李光耀处理遗嘱行政事务;至于律师公会则指林学芬过程中,已主动以律师身份协助拟定最后遗嘱,且有份收其中一份正本。

昨日的聆讯耗时五小时,三司决定将再择日作出裁决。基于防疫措施,林学芬和李显扬,也透过线上方式参与聆讯。

律师公会认为,林学芬似乎未谨记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涉嫌在16小时内误导李光耀签遗嘱。而当时体弱的李光耀也未咨询其他律师。

林学芬的代表律师是前总检察长温长明与高级律师陈伟庆,否认纪律审裁庭早前的裁决。

温长明更强调,律师公会与纪律审裁庭,忽略了李光耀签遗嘱是清醒的!也未有证据能证明,李光耀不明白遗嘱内容。再者,平均分配遗产给三个子女也不是新主意,那么最终遗嘱也反映了李光耀意愿,林学芬帮忙执行遗嘱又有何过失呢?

温长明更揶揄,难道要让林学芬再去向李光耀确认是否给李显扬三分一从遗产?这是否形同再侮辱李光耀智商?如果真的如此问,李光耀当时恐怕会“气炸”,“爆炸声还会传到总统府”!

至于大法官则认为,林学芬理应不参与李光耀的遗嘱拟定,但恐怕她很难对她的家翁说不,且林学芬和李显扬,未必意图不轨和预谋行事。

大法官质问,若林学芬是因为在面对一位极具威严人物结果一连作出错误判断,而并不是因为居心不良,那么律师公会是否还要将他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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