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11天的执法行动,237名涉嫌非法放贷活动的人士被逮捕,其中包括年仅13岁的青少年。
于7月20日至30日展开的执法行动中,一共有160名男子和77女子被逮捕,年龄介于13至77岁之间。
初步调查显示,有51名嫌犯涉及充当大耳窿在银行提款机转账的跑腿,另有12人进行包括泼漆和涂鸦等骚扰活动。剩余的174名嫌犯则负责开设银行账户,为非法放贷活动提供提款卡和个人识别码。
在警方展开的执法行动中,刑事调查部和七个警察局分局的警员在全岛不同地点,同时展开突击行动,将嫌犯逮捕归案。目前案件尚在调查中。
依据《放贷人法令》,任何人的银行账户或提款卡被用于进行非法放贷,都被视为助长非法放贷活动。初犯可被罚款三万至30万元,被判入狱不超过四年,以及不超过六下的鞭刑。
若是代表非法放贷者试图或进行骚扰行为,初犯者可被判入狱不超过五年、罚款5000元至五万元,以及三至六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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