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媒前艺人黄奕良,涉嫌持械殴打客工的头部和腹部,案件昨日(7月27日)开审,他在庭上自行抗辩,并指事发后执法人员并没有给予他解释机会,还把他当狗一般使唤对待。

依据控状,经营装修公司的黄奕良(59岁)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时20分,在新加坡回教综合大厦(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食堂,持着刮刀打伤所雇佣的客工贾希都(Jahidul)。他因此面对两项控状,即持武器蓄意伤人罪和滋事打架罪状。

指控受害人只是在演戏

昨日在国家法院,控方就持武器蓄意伤人罪开审,被告选择自行抗辩,并且不认罪,更指客工只是在演戏,自己才是被陷害的。而下午在法庭上,被告则表示,抵达现场调查的高级调查员对他非常“不客气”,且到了案发隔日才能够做出解释。

基于受害人目前入住被隔离的客工宿舍,因此这两日都无法出庭供证。

控方在昨日传召了三名证人,分别是事发现场的报案阿克达尔,以及两名到场调查的警员张耀文和林荣豪。

保安表示,事发时他接获大厦内发生打斗事件的投报,于是到事发地点了解情况,却见受害者向他哭诉遭上司(即被告)殴打。受害者还向他展示头部、腹部和手肘的伤处,他立刻拍下照片取证。

保安表示,受害者透露遭上司辱骂愚笨等,而被告当时忽然介入,并大声说话。他表示已经不记得被告说什么了,但是劝请后者离开。

被告在被询问时否认辱骂受害者,反指受害者就是在“做戏”,并模仿受害者的举动。“他伤势没这么严重,但是表现出来的伤痛程度却增加了百倍,表演成分很高,你记得吗?”

他指出,整个过程中,受害者根本就是在陷害他。

高级调查员否认剥夺解释机会

在下午时段,负责此案的高级调查员哈菲兹被传召上庭供证时指出,在抵达现场时与被告和受害人交流时,发现被告的情绪非常激动,但表示仅仅是和受害人吵架,没其他事件。“被告否认殴打受害人,更指受害人在演戏,因此我将被告逮捕。”

对此,被告指哈菲兹像军官般使唤他,要求他只能回答“是”或“不是”,根本没有给予解释机会,直到事发隔日他才有机会解释。

哈菲兹否认该指控,并强调一定会给对方说明的机会,他或许会因为被告当时的激动情绪而在语气上较严厉,但是没有把对方当狗看待。

此外,控方昨午也将物件证据,即金属刮刀呈堂。被告表示该刮刀其实并不重,虽然看起来很坚固。

他也表示自己有廿余年的演戏经验,事发时并没有真的攻击受害人,只是在打“假拳”。他续指出,受害人将他当做老师,赋予被告可动手教训他的权力。

控方之后在庭上播放电眼画面,指出受害人在事后显得非常焦虑,但是被告指受害人只是在演戏,事后还能到处走动,只有在警员面前喊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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