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香烟给未成年者 10商家被吊照半年

卫生科学局指出,10家零售商因卖出香烟给未满18岁的人士,被吊销“烟草零售执照”长达半年。

当局所发出的文告指出,自2019年8月至今年6月期间,当局已经对10家零售商业者展开执法行动,即吊销他们的零售烟草执照长达半年。

当局强调,绝对不会滥用有关执照的零售商手软,并提醒其他业者,必须对零售店内的烟草产品交易即雇员的行为负责。“若只是凭着买方外表来评估年龄,则是冒险行为。”

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案》,任何出售烟草产品给未成年者,一旦定罪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元,再犯则罚款不超过一万元。此外,初犯者将被吊销烟草销售执照达半年,再犯则直接被吊销。但是,若零售商出售烟草产品给穿着校服的学生,或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士,即使是初犯,烟草零售执照也将直接被吊销。

自2015年至今,当局已经吊销了102家烟草零售商的执照,还有16家零售商执照被永久撤销。

另一方面,自今年1月起,我国可购买香烟和吸烟的法定年龄调升至20岁,并逐年提高。即表示,在来年,即2021年,可吸烟和购买香烟的法定年龄定在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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