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妇女申诉自己无法投票,因为当她在投票站扫描身份证时,却显示她已经投过票,她只能以蓝色选票(Tendered Ballot Paper)投票,并在较后针对此事报警。

至于今日选举局向媒体澄清,经调查这是一场误会和人为错误,实则是负责的官员出现够同问题。

投票日当天,监票官(Presiding Officer)协助这位林姓女士,用电子系统登记身份证,但试了几次都不成功。其实是因为监票官还没有从上一位选民的电子登记系统登出。

监票官上报副选举官(Assistant Returning Officer)反映此事,但似乎两人间沟通不良,结果副选举官以为林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已在早前被用来登记投票,也令林女士产生误会。

选举局称已联系林女士并向她道歉。系统也显示没人盗用林女士身份证号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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