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涉嫌欺诈,骗走了本地和香港八家银行逾3亿4000万美元(约4亿7400万新元)贷款,今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昨晚(6月11日)发文告指出,女被告为34岁的公司前财务经理,男被告则是前财务总监。

据商业事务局调查显示,两人涉嫌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制造假合约和发票,骗取相关的八家银行,以取得融资。

男被告面对包括抵触刑事法典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CDSA)在内的罪名,面对58项控状;女被告同样抵触相关法令,面对63项控状。

一旦欺诈罪名成立,将有可能面对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和罚款;教唆犯罪则每条罪状可导致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不超过10年的监刑,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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