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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期间谁行使《防假消息法》? 各部门常任秘书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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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国会解散,各部门部长将卸任,届时谁行使《防假消息法》权益?

根据昨日(8日)发布的其中一篇政府宪报,阐述若选举期间,由16政府部门的常任秘书代行。

《防止网络假信息和防止网络操纵法案》下,若选举令状发出,部长停止职权,惟他们的职权可由其他权职者代行,包括高级公务员。

防假消息法是在2019年10月25日宪报。去年4月1日,《防假消息法》正式提呈国会,并在5月8日,经过两天的激辩,晚上10时20分结束前,以72票赞成,九票反对,三票弃权三读通过

2019年6月3日,该法提呈予哈莉玛总统批准。

5月8日的第105次国会会议,《防假消息法》在国会引起朝野激烈辩论,工人党议员表态反对,相续对《防假消息法》提出观点,其中也包括质疑何以新法赋予部长取缔假信息的权力,以及为何绕过司法审讯,由部长先行裁决假消息并采取行动。

人民行动党72议员投下赞成票,工人党的六名议员:毕丹星、林瑞莲、刘程强、方荣发、陈硕茂和费沙,三名非选区议员:贝理安、吴佩松和陈立峰则投下反对票。

《防假消息法》备受争议

该法自提呈国会以来即备受争议,不仅政界人士,包括国内外学术界、媒体、公民组织等都已对该法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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