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对商场保安打喷嚏和大声辱骂而被控的台湾女子欲认罪,却仍辩称自己是因为闻到异味而打喷嚏。法官拒绝了被告的认罪。
被告孙兹燕(Sun Szu-Yen译音)于上月在新加坡乌节路商场爱雍·乌节(ION Orchard),向本地妇女故意向对方打喷嚏,被指控骚扰他人。她于昨日(20日)欲认罪,却仍辩称自己是出于反射性动作,而向他人打喷嚏。
法官认为其陈述与案情有所出入,并无承认犯罪的意图,因此拒绝被告的认罪。
根据检方所述,上月12日被告带着10岁的儿子,欲进入商场,但由于当时他们并未戴上口罩,被当时的保安阻止。
而据被告辩称,当时她并未意识到必须戴上口罩,而且现场许多人也未戴上口罩。
今年4月14日起,政府强制规定人民出外必须戴口罩。
另一方面,被告于去年6月4日曾在从武吉知马第五道公寓(Fifth Avenue Condominium)三楼住家抛下了物品,其中包括地球仪、塑料椅子、吸尘器、玻璃瓶和铅笔,无人受伤。
据检方表示,被告在将物品扔出公寓前曾感到紧张和沮丧,从心理卫生学院(Institure of Mental Health)的报告指出,被告患有情绪障碍。
因此检方会依据报告诊断,判断被告是否应该进行强制性治疗,即对患有精神疾病犯罪者处于社区判刑。
倘若被告欲对第一项指控进行抗辩,可能将会取消该选项。
案展下个月8日进行审前会议。防止骚扰法令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半年、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鲁莽行为危害他人性命的最高刑罚则是监禁长达半年、罚款高达25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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