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认为,尽管在面对武汉冠状病毒(COVID-19)当前召开选举并不理想,但展延大选至超过规定的期限也有违宪法。
来届选举必须在明年4月21日前举行。“比较理想我们希望在正常情况下召开选举,现在疫情之下并不理想,但这不代表召开选举是“不可能的”。诚如总理所言,目前召开选举的时机仍未有决定。”
张志贤是在国会回应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议员迪舒沙提问时,这么表示。
迪舒沙称,看起来疫情似乎将持续一段时间;他询及早前前进党秘书长陈清木医生早前献议,疫情结束后才选举;若到时疫情持续,可由总统组织临时政府,直至疫情过去。迪舒沙也提问,若选举必须在疫情仍未结束前召开,政府会采取那些预防措施。
不过,张志贤认为,这类的建议“有误导性且无助现况”,他指经过咨询总检察长意见后,后者认为推迟选举至规定的期限是违宪的。
张志贤强调,只有在宣布紧急状态下,才能展延选举。“尽管我国也曾渡过许多危机,不过自我国独立以来,从未展延政府任期超过宪法的规定以外。”
即使是看守政府,也缺乏选民的明确授权,无法代表国人作出重大决定,也指有关组成看守政府的建议“显得对宪法缺乏理解”。他也指在严重国家危机前,提出宪法上不可行的提议只会造成混肴。
但他认为,必须考量那种选项对新加坡人最佳。他也引述总理的话,指我们可以期望疫情能尽快结束,但我们无法确定,“但肯定的是,选举必须在期限前召开。”
另外,我国也可选择提早选举,决定谁将领导政府, 让新政府获得全新的委托来应对这场疫情。
各政党展开拜访选民活动
张志贤认为,选举可采取预防措施,例如透过网络直播演说;投票时设立年长者优先通道等,并保持社交距离。
至于工人党议员毕丹星则提出,选区范围报告出炉后,各政党已开始拜访选民的活动,这都容易造成超过10人的社交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