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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函轩中暑身亡案:被告军官患末期癌症,获准无事省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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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国民服役人员李函轩军训时中暑身亡,其涉案上尉军官陈宝树被指控行为鲁莽罪控上法庭。近日他被诊断出患上末期癌症,获准无事省释(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

事故发生于去年4月18日,19岁的第一精卫营士兵李函轩,在参加八公里快步行军后,出现热损伤(heat injury)症状。虽然当场接受降温急救并送院治疗,但经12天抢救后回天乏术,于4月30日在樟宜综合医院过世。

意外发生后当局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此事。报告显示,李函轩是因中暑导致多个器官衰竭,同时也无任何证据指出是医疗缺失所致,但很有可能是因为其间接缘故包括过度疲劳。

而被告则是上述快步行军的负责长官,于同年10月31日被指无法及时判断李函轩的状况,并为他安排有效的治疗,涉嫌行为鲁莽导致他人死亡。对此,被告并不认罪,而案件原定于本月12日开审,但被告在上个月8日获准无事省释。

无事省释即指暂时不需要为上诉行为负起法律责任,但保留告诉,若发现任何新证据或进展,主控官仍可提出告诉。

对此,新加坡总检察署发言人告知媒体 ,由于被告被诊断患上末期癌症,所以法庭随后也便接获主控官申请,批准被告无事省释。

根据调查指出,在4月17日,即案发前日,李函轩进行两项体能训练,长官以长官以提升部队凝聚力和强化士兵体能为由,要求全体支援连,依同样速度跑步而不是遵从教程规定,根据个别能力分组练跑。

因此,李函轩比原定速度更快完成,而且仅获得一分钟休息时间,比教程少了45秒。

此外,李函轩所属侦查排于当晚接受了非正式的集体惩罚,导致李函轩只获得了6小时15分钟睡眠时间,导致身体疲惫。

调查也显示,一等中士李函轩完成六公里快步行军时,曾申诉小腿抽筋,但仍完成训练;完成8公里时被发现反应模糊,在场人员让他脱掉衣服、敷冰和泼水,但误判他只是过度疲劳,没有个伤患打点滴,敷冰部位也错误。

现场有人建议立即送医,但长官不采纳。见其情况未好转,才将他转到医疗中心,造成长时间的延误治疗。

委员会初步评估,无法鉴定直接导致李函轩严重中暑原因,但很肯定事发时处理伤患不当,送往军营医疗中心救治时间有明显延误,是导致李函轩中暑不治的关键原因。

除了上尉军官陈宝树,还有其余六名服役军人被指涉案,正接受国防部的调查。国防部表示将暂缓内部审讯,直至陈宝树的刑事诉讼结束。

文告补充如内部调查发现上述六名军人有罪,将依据《武装部队法令》,从施以罚款、拘留或降级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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