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民主党领袖陈两裕于昨日(22日)的听证会上表示,他宁愿因藐视法庭罪被判入狱,也不愿被罚款5000元,以便能够角逐即将到来的大选。

根据《宪报》,凡是曾被判入狱至少一年,或被罚款超过2000元的国人,都丧失成为国会议员的资格。

陈两裕的辩护律师Eugene Thuraisingam对由五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庭表示,虽然法庭没有义务为陈两裕提供服务,但是他愿意接受更严厉的判决。“我正在要求法院行使酌处权,怜悯地让(准许)他入狱。”

因力挺范国瀚被罚款5000元

陈两裕于誌期2018年5月6日所发表的声明中,指总检察署因为不公对待社运份子范国瀚,而被控藐视法庭罪。

有关事件起因是有关范国瀚于当年4月27日,在脸书上帖文,指马来西亚法庭处理政治个案比新加坡司法更独立,导致被总检察署指控藐视法庭。而陈两裕当时就位范国瀚打抱不平,指总检察署的行为只证实了范国瀚的批评不虚,因此同样被控藐视司法罪

两人随后成为了首个于2017年10月生效的《2016年司法(保护)法令》下定罪的人士,各别被罚款5000元。

检控双方不满判决上诉

他们于周三返回法庭,因为总检察长对他们的判刑提出上诉,而两人也对他们被定罪和判处提出上诉。

代表总检察署出庭的副总检察长,莫哈末法伊扎尔(Mohamed Faizal Mohamed Abdul Kadir)针对陈两裕要求处于监禁而非罚款一事指出,法庭并非一个用于满足被告个人政治抱负的平台。

五名上诉庭法官包括有大法官梅达顺(Chief Justice Sundaresh Menon)、上诉法官潘文龙(Andrew Phang)、朱迪柏拉卡斯(Judith Prakash)、郑永光以及最高法院法官庄泓翔,昨日都保留了上诉的判决。

总检察署周三在法庭上指出,对范国瀚和陈两裕罚款过于轻判,甚至允许他们窃取自以为的精神胜利,还继续污蔑法院的合法性及道德权威。总检察署的法律小组针对此事,建议法庭应该要求两人对各自的藐视司法行为发出道歉文告。

总检察署冀强制两人道歉

此外,他们认为法庭可以发出强制禁令,要求两人停止发出相关的藐视司法言论和帖文。在其书面陈词中指出,虽然两人遭到法庭裁定藐视司法罪行成立,但是两人都拒绝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或不承认自己的行为违规,而这可以从范国瀚拒绝撤下或删除污蔑司法公正的脸书帖文看出来。

他们补充说,范国瀚似乎透过继续展示有关的帖文,来显示其赢得胜利的旗帜,透过很小的追索权继续藐视司法的能力。

他们指出,陈两裕也是在最后一秒才撤下有关的帖文。“重要的是,法庭必须向民众发出强烈信息,即不容忍这种藐视行为,并且希望违规者(被发现触犯了藐视司法罪名的人士)能够且必须纠正他们的行为。”

针对副检察长的发言,大法官梅达顺表示,“道歉已经是遗憾或悔改的表现。若违规者没有这种自觉,我认为强制(道歉)也没有任何意义”。

朱迪柏拉卡斯补充说,下令道歉只会显示了法庭的强制性权利,“你可以被强迫做一些你不相信的事情……但是那是一种威慑力吗?”。

控方继续辩解,指两人的道歉能够向广大民众发出信息,梅达顺则表示,“我仍在了解(被法庭下令)道歉的意义何在”。

辩方指罚款罪行太重

另一方面,范国瀚和陈两裕的代表律师也到庭上,不满法庭基于的罚款过高。

两人的代表律师Thuraisingam和Remy Choo在联合书面陈述中指出,范国瀚的脸书帖文并没有影响到新加坡法院的诚信,因为范国瀚只是将马来西亚和我国的司法独立性进行比较。

他们指出,范国瀚的声明可视为公正的批评,且是发自真诚之心。

他们对陈两裕也给予同样评论,并表示陈两裕只是针对总检察署发出批评,并非针对事发,因此不能因为藐视司法罪名而受罚。

Thuraisingam指出, “批评总检察署并非藐视法庭…虽然他的做法出炉,但是这并非藐视,所以(陈两裕的情况)并不严重” 。

他进一步辩称,陈两裕也没有发言表示自己的看法和范国瀚一致,相反的,对于总检察署将人们所认为的言论自由,带到了法庭上一事,令他感到极度失望。“这一直是他要传达的信息,也是民主党的信息。”

但是梅达顺却不认为陈两裕的事件没有范国瀚来得严重,并指出陈两裕在攻击总检察署之前,已经藐视了司法,似乎扩大了“攻击”范围。

对于总检察署要求发出道歉文告一事,两人的律师辩称,有关命令对于维护司法公信力是不必要的。“高庭法官在对范国瀚下判时,已经考量到他们所做的任何道歉都是没有诚意的。”

此外,他们认为作出道歉,也会再次唤醒媒体和民众对有关评论帖文的记忆,从新关注帖文内容。而且讽刺性的是,禁令也将引起人们对有关帖文的关注,还进一步认为在此事件上,司法是在浪费时间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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