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专注打理市镇会” AHTC市镇会同意遵循国家发展部指示

阿裕尼—后港市镇理事会今日(17日)发文告表示,为了“能把精力投入打理市镇的核心事务”,决定遵循国家发展部指令,限制工人党主席林瑞莲与议员刘程强,在市镇会财务上的决策权。

去年11月30日,该市镇会议决上述二人无需回避市镇会所有财务事务;不过国家发展部随后在12月3日,对该市镇会发出指令,要求限制上述二人财务决策权。

该部认为市镇会提出的陈情理由,和法庭裁决两人疏失“不能相提并论”;也指市镇会的改进措施不显著,恐未能有效避免财务疏失重演。

对此,该市镇会也在今日文告指出,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动用《市镇会法》43D(2)项,要该市镇会遵从指示,对于政府决定“U转”“感到惊讶”。

去年11月5日,财政部长王瑞杰发起在国会发起动议。当时财政部及教育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曾指出,市镇会才有权限裁决是否要刘、林二人回避财政事务。

再者,当时官委议员王丽婷质问,为何要在国会通过没有法律效应的动议,即便市镇会法43D项已赋予部长权利可采取必要行动。

但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李智陞随即解释,林瑞莲、刘程强二人2011年着手市镇会,之后数年才加入43D项,也指该条款让部长依据报告或调查、检讨后,才采取行动。

阿裕尼-后港市镇会称,同意部长指上述条款缺追溯权力。不过,有鉴于国家发展部警告若不遵循指示,可能面对惩处,该市镇会只得遵守,以便把精力都集中在管理市镇会事务。

此外,该市镇会也解释,自今年1月16日起,林瑞莲将不再代表市镇会批准支出或单方面授权接受/豁免任何招标及报价等。

同时,林瑞莲和刘程强在市镇会采购和开销委员会投票将无效;并在下月的会议,移除两人支票签署人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