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为我杀了人… 我在工作场所众目睽睽下当众被逮捕,这是天大的耻辱。”

50岁的莫汉(Mohan Rajangam),原本在一家物流公司兢兢业业,但是五年前,他原本平静的日子却迎来了天翻地覆的可怕经历—-他被指控涉嫌一宗在马来西亚槟城发生的谋杀案,警方直接突击他的工作场所搜查并逮捕他,而后再被转交马国。

他在马国逗留长达四个月,但是马国法庭未提控他,最终因未涉及谋杀嫌疑被释放。然而这段经历却让他饱受煎熬,除了健康受影响,他也为此丢失工作。莫汉选择在生活重归轨道的五年后,才愿意口述自己的故事。

一切来得太突然

莫汉忆述,2015年的3月21日,近20名警官突然杀到他的工作地点,“我把我的身份证给他们看,然后他们带着我上公司三楼翻查所有事物,再为我上手铐,去翻查我的车,搜出我的护照”。他指警方搜查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较后他被押到广东民大厦,接着到肃毒局做尿检、被私会党取缔组问话。莫汉表示他如实告诉他所知的,两个部门都认为他与案子没关联,让他待在拘留处。

莫汉提及其中一位调查官在审问时态度非常恶劣,只是简单问他谋杀案发生当晚他在哪里、做什么,也没在手提电脑上做记录.

莫汉认为,直到罪证确凿,一个人都不应被当成犯人看待,而他感到有关调查官似乎已把他当作犯人;且在被拘留的48小时期间,也未有法律代表。

“48小时后,我以为他们要释放我…但他们为我的手脚上手铐,带我到法庭。其中一位传译员念到’我在2015年3月2日晚9时20分,我在乔治市枪杀一名印裔男子’,我忘了叫什么名。”

莫汉指的枪杀案,死者名为51岁的斯瓦古玛(E Selvakumar),是一家保安公司董事。枪手在马路上公然向驾驶本田休旅车的斯瓦古玛连开六枪,司机当场毙命。

莫汉就解释,案件发生当晚,自己在兼职的夜总会办生日活动,况且护照也可以证明自己那段时间根本没到过马国。

但是莫汉指出,法官没理会他的说法, 叫他“去和新加坡警察说”,也指若证明无罪14天后就会释放它。

当天傍晚6时45分,莫汉被带到兀兰关卡,他说那里有马国车辆等他。他先是被带到对岸的新山警察局,之后连夜就北上槟城。

逾10小时车程  全程双手拷在背后

前往槟城的车程长达10、11小时,莫汉全程双手被拷在背后,令他感到极度不适,“我身体左边开始麻痹,且因为哮喘而呼吸困难”但尽管他申诉不适,马国警方并没理会。

他在被拘留一日后,于隔日(3月24日)被带到槟城法庭,他提到当地法庭并没有对他宣读任何控状。

“他们没有任何有关我的证据,但警察仍未释放我。”

莫汉也申诉自己在马国接受调查期间,被带到不同警局盘问。由于只通晓英语和淡米尔,马国警官则口操马来语连珠炮式地和他沟通,又指示他签署他难以理解的文件。

莫汉被押到槟城  马国官员惊讶

之后他就和其他16人,一起被关在暗无天日的拘留室,“真的是暗无天日,什么都没有。这是我有生以来面对最艰难的时刻。”

他说有官员来来去去对他进行盘查,他也如实告知,不过没人听进去。

“我告诉他们,是新加坡法庭指控我枪杀死者,”但有官员告诉他,马方根本没有发出任何提控传召到新加坡,其中一名官员对于为何莫汉回被带来槟城,都感到惊讶。

被拘留期间,莫汉还曾协助过马国警方,因为他与枪杀案的其中一名嫌疑人相识。再者,他表示自己与该案的关键嫌犯长得相似。

不过轮到莫汉出庭时,嫌犯都已认罪。他叹道,如果当时新加坡警方或外交部有联系他,恐怕他早就回到狮城了。

“未有使馆人员来探访”

询及在拘留期间,是否有任何新加坡领事或使馆代表探访他,了解他的处境,莫汉表示在他被拘留的四个月时间,都未有人来探访他,但是其他国籍的被拘留者,都有来自中国、孟加拉、英国等的使馆代表来接洽。

最高专员向马调查官查询莫汉所在

莫汉说他的侄儿协助妻子致函外交部寻求协助。新加坡驻新山领事曾联系新山北警察总部;至于最高专员署则联系马国调查官,以了解莫汉的所在。

“但之后四个月就未有跟进,他们没去槟城拜访我,获释后也没人跟我联系。”

莫汉表示自己返回狮城后,还曾向外交部申诉何以他在马国被拘留期间没人问候过他,一名官员表示回跟进,不过迄今也了无音讯。

警方也未告知莫汉家人有关后者被扣留的详情,莫汉的家人还必须前往后港警局了解情况,他们只知道莫汉被引渡到马国。

离境时因逾期逗留再次被逮捕

四个月后他从马国峇岩峇鲁拘留所被释放。而后要从槟城搭飞机离境时,再次因为逾期逗留,被当地移民厅逮捕。

“我只好再打给负责的警官,他来带我到移民厅,我必须缴交100马币(约32.89新元)的罚款”。由于莫汉已经错过班机,他不得不再买过一张晚班机票,直至当天晚上11时才返回狮城。

四个月拘留,身心灵受煎熬

四个月的煎熬无疑对莫汉造成身心灵上的折磨,他表示在槟城就已诊断出身上有肿块,也面对喉道感染、喝不够水而感冒等问题。回到狮城后,他体重降了20公斤、脱发乃至身材走样。

在新加坡中央医院做CT扫描后,发现肿块挤压他的肾脏,并定在2015年11月中旬做手术移除。

丢失工作

尽管公司曾等候莫汉提出缺勤理由,但由于被扣押在马国不在新加坡四个月,最终公司只得开出莫汉。莫汉指出被扣期间他不准打电话,也无法告诉他雇主他的情况。

“当然,很多人都以为我杀了人… 我在工作场所众目睽睽下当众被逮捕,这是天大的耻辱。”

“我失去了我的工作,请问谁能够还我工作?”他说,自己的家人很清楚,有关谋杀案发生时,他人在新加坡,根本没到过槟城。

法庭告知莫汉妻子没有控罪书

莫汉表示,他的妻子卡苏里,想要请律师为他打官司,于是到法院要求领出有关莫汉的控状,但是却被告知系统内部根本没有任何对他的控状。

他补充尽管妻子再向法院支付一笔钱要求拿出控状,仍被法院拒绝。

莫汉批评,当时警方并没有好好扫描他的护照,查清楚他的出入境记录,即便肃毒局和私会党取缔组,都找不到他有任何犯罪记录。

申请领出诉状被驳回

莫汉返国后也曾要求法院拿出他的诉状,尽管透过电邮申请也被驳回。

“如果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那么当局就不应该把我引渡给马方”,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有必要从新加坡引渡到其他国家。

“就因为糟糕的政府体制,我被误判、和我的家人、家园分离,被其他国家的政府审判。甚至于这段期间连我自己祖国都不曾提供任何帮助。”

“他们应该先查清楚我,如果能说清楚谋杀案的日期时间,就不能查查我的护照?”

本社在去年12月17日,就已致函外交部、国家法院、内政部等各造,以核实事实详情,不过致截稿为止仍尚待这些部门的答复。

拉维律师代表莫汉  发起刑事检讨

另一方面,Carson律师事务所的拉维律师(M Ravi)有意代表莫汉, 向法庭提起刑事检讨(Criminal Revision),以申诉检讨莫汉在2015年被引渡到马国槟城的程序,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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