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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必要”公开信息行为 智慧国数码政府署:莫与个资被盗案例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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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社报导,一名单亲妈妈蔡女士(译音),因为被诊断患有红斑狼疮,自2016年起就一直待业。她想申请提早领出公积金过活和养活家人,遗憾的是被当局拒绝。她在上月15日,写信给新加坡总统哈莉玛求助。

对此公积金局在脸书作出回应,并直接公开蔡女士全名,详述蔡女士治疗过程、其女儿获得政府助学金等财务状况。

这已不是公积金局在声明中,直接公开公积金局成员的名称。过去一些在网络上对于公积金局申诉者,都被当局直接公开点名。

不过,智慧国及数码政府署在前日回应媒体询问,认可政府“合法及必要”的公开信息行为,却“不应与公民资料未经授权被盗的案例”混为一谈。

“需捍卫公共信任”

当局称,相关单位作出澄清,是为了让民众对详情有更全面的理解。公开特定个资,也是为了传达可核实的事实,且如有必要让个体对政府的个案作出质询。

“公共机构需捍卫公众赋予他们的信任,并确保公民不被误导。”

当局也举例,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也同样允许私企公开个资,以厘清一些个体作出的误导性指控。

当局指公共机构需遵守《公共部门(治理)法》以及政府指南中的资料保护守则,且与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需求同样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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