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教师借着负责课外活动之便,对七名男孩伸出安禄山之爪,被判两年零两个月的徒刑及三鞭刑。

为了保护年幼的受害者,被告、学校及相关课外活动等讯息都被谕令不可刊登。

面对三项侮辱暴行的控状,被告表示认罪,他还有另外六项控状还交由法官考量中。

据法庭文件显示,被告负责教导数门科目,且负责一个制服团体的课外活动。他被控于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期间,非礼了七名14岁,都是他所负责的制服团体参与者的男孩。

他是在一次提出要在放学后,开车送一名男孩回家时,首次犯案。

多次出言恐吓受害者

当时,男孩坐在前排的乘客座位上,被告就询问男孩是否有看过色情影片,令男孩吓了一跳,而被告在男孩回答之前,还用手做出手淫的淫秽动作。

抵达男孩住家外时,被告突然非礼男孩,还表示“只是玩玩,不要告诉其他的老师”。男孩当时很害怕且不知该如何反应,随后就下车离开了。

一年后,被告再次对另一名男孩下手。这名男孩当时因为缺席课外活动,被处罚跪在地上打扫健身房,被告就乘机,突然自后方抱紧男孩。

男孩感到非常不舒服,尝试挣脱时,被告却将手伸到其衣服内非礼他,令男孩当场受到惊吓,感到沮丧且不知该怎么办。被告则对男孩说,“这里发生的一切,只能保留在这里”。

男孩最后退出了该制服团体。

被告在2017年时,假学校体育馆内,对一名正在使用健身滚轴的男孩下手。被告当时询问受害者能够在滚轴的帮助下,降到多低,并表示会帮助受害者,跟着就将手放在受害者的身体下方。

控方指出,在受害者降低身体时,被告非礼受害者的私处,吓得受害者跌倒,而被告则在一旁哈哈哈大笑。

以玩笑方式继续干案

检控官表示,被告性侵犯的尺度一再升级,还企图掩盖罪行,应该被判处死刑。此案也涉及严重违反信任条例,因为被告是所有受害者参与的活动负责导师。

“此案涉及一所公共机构,即我国一间中学。法庭应该发出明确信息,即不能容忍教职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对学生进行性侵犯。”

他补充道,教师性侵犯学生的行为,会引起民众的不安和挑战民众的敏感度,应该制止。

除了所列出的三个案件,被告被控非礼四名男孩的六个控状,尚在考量中,其中包括多次在车中非礼一名男孩,以及透过受害者的裤子非礼他们。

控方表示,被告是一名性侵犯,利用其职责来避免受害者投报,更让受害者不敢声张,更以开玩笑方式继续干案。

检控官指出,教师在塑造年轻一代的思维上扮演者特殊和重要的角色,家长和学生都没有想过教师会成为“披着守护者皮的狼”。

“下判刑罚应足以阻止被告在未来重犯罪行,并且需要向大众保证,将会严惩滥用我国学习机构当做犯罪场所的教师。”

被告所面对的每一项非礼控状,都可能导致他面对两年的监刑、罚款、鞭刑,或者多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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