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生犯非礼罪判缓刑遭质疑 法官:不应视缓刑为“判刑较轻”
今年9月,国大生萧凯运(译音)于地铁站和车厢内三度非礼女性大腿和臀部被控上法庭,却因成绩好判处21个月缓刑,引起公众不满,认为判决过轻。法官对此回应,不应将缓刑视为“判刑较轻”的判决。 《海峡时报》报道,地方法官Jasvender Kaur表示,“在21个月的缓刑期间,他必须完成1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接受宵禁与参加针对罪行而设置的课程,减低再犯风险,使他能够再重回社会。” 23岁的被告萧凯运(译音)为一名国大生,他承认于去年9月12日晚上11时25分,在乘搭朝榜鹅地铁站方向的东北列车上,用左手触碰一名28岁女郎的双腿以及臀部。 地方法官认为被告在犯罪时显然是不成熟的心智状态,才会犯下罪行,所以目前的判处不仅符合被告,也符合社会最佳利益。 然而,对检察官而言,非礼行为是严重的指控,尤其是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检察官Deborah Lee和 Benedict Chan评估,萧凯运已符合成年人嫌犯条件,因此缓刑对他而言更像是一起例外,而非常态。 检察官进一步补充道,萧凯运自2016年8月开始,便出现恶习。针对萧凯运过往的行为,其表现并未出现强烈的改变意图,也正因他过去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礼,而强化了他的犯罪行为,成为根深蒂固的恶习。目前检察官将对判决提出上诉,要求判处6周监禁。 法官称罪行为受害者带来痛苦,但却未有受害者受到心理创伤 对此,法官承认,在公共交通上犯下非礼罪为严重罪行,但即使罪行相当严重,但伤害性质相对较轻,因此更应该注重其后的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