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年轻男律师在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内,被指涉及非礼和偷拍年轻女律师三次,面对四项控状。
以优秀成绩毕业于本地大学,在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任职的年轻男律师,于昨日(11月11日)被控一项非礼罪以及三项侮辱女性尊严罪名。
他全部不认罪。
受害者和被告的名字都在法官的谕令下,不得公布于媒体上,以起到保护受害者作用。
据法庭文件指出,案发时,被告和三名受害者都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目前被告已经辞职,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就职。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7年4月份,晚上8时许在公司内偷拍受害者的胸口内衣和裙底风光,此为被告首次干案。
在同年10月,被告再次涉及偷拍受害者的裙底照,甚至用其大腿触碰受害者的手臂。
指调查官诱导认罪
昨天在庭上,调查官招供时指出,指被告在去年11月录口供时,承认犯案,但是如今却反指调查官诱导他录口供,因此不承认有关的口供。
法庭因此发起审讯中的审讯,以便确定有关的口供是否能作为呈堂证据。
被告指出,调查官曾作出承诺,若被告写口供承认罪行、向受害者道歉并交出照片,警方就不会追究。他因此录口供并发出道歉邮件予受害者,却发现警方采取行动,感觉自己上当了。
他也表示,随后听闻受害者并不接受其道歉。
主控官当场反驳指被告说谎,并指调查官并没有做出任何承诺。他指被告身为律师,应该清楚口供书中承认罪行所带出的意思,以及调查官也没有权限决定是否起诉。
被告随后被法官问到,为何坚持没有犯罪,又要编造口供和道歉时,被告表示自己只是相信和希望能够尽快了事,以便继续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