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女友求欢不成竟暴力相向 医生面五控状

向女友求欢不成恼羞成怒,医生抡起拳头打人,甚至按着她的头撞墙,还禁锢她不让她回家,一直到警察找上门后才罢休,被控蓄意重伤他人、非法禁锢等五项罪状。

身为一名代班家庭医生的被告张顺杰(35岁),昨日(11月4日)在国家法院面控,主要以蓄意重伤罪和非法禁锢罪进行审讯,其余的三项罪状暂时搁置,其中包括受害者曾经三次于2017年3月遭被告施暴后,报警备案。

他被控于2017年8月27日凌晨4时12分,在红山弄的一个组屋单位内,即在被告的住家中,对其前女友林恩慧(27岁)施暴。

据控方的开庭陈词指出,被告父亲当天听到被告和受害者的争吵声,因此报警求助。警方抵达现场时现要求被告开门,但是被告拒绝后,警方就破门而入。警方指出,当时只见被告和受害者在房中,受害者当时坐在一个角落哭泣,满脸鲜血且脸青鼻肿,而被告躺在床上,身上只穿着四角裤。

警方随后将被告逮捕,并将受害者送进医院。

蓄意重伤罪状指被告在案发时,多次拳打受害者,并按着她的头去撞墙,导致她脸部多处骨折,且手尾指骨折;而非法禁锢受害者,则是指他锁住房门,阻止受害者离开回家。

被告皆不承认这两项控状,并表示他在案发当时已经喝醉了,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请陈其玉律师进行抗辩。

在昨日开审中,受害者率先供证,指两人是在2017年2月,透过交友应用程序认识,随后发展成为恋人,但是在案发后已经分手了。

她指出,两人在案发前一晚曾到卡拉OK和两家夜店拍拖,且都点了酒精饮料,一直到凌晨2时才回到被告住家。

她表示,当时被告曾两次向她求欢,但是都被拒绝了,她甚至想要离开房间避开,却因此激怒被告,将她拉回房间锁上门后,就开始对她施暴,甚至按着她的头去撞墙。

期间,辩方律师曾指出,受害者在回家路上曾对被告作出性暗示,还在车上为其口交,但是受害者中指出,两人只是在停车场,当被告停好车后才发生了关系,并没有在对方开车时帮他口交。

率先到场的两名警员在供证时表示,他们抵达现场时,被告父亲告知被告和受害者在房中争吵,他们当时曾先敲门,要求对方开门。但是在听到一名女子的求救声后,就决定破门入室。

在房内,他们只看到房中一片混乱,受害者脸部受伤和流血地缩在一个角落哭泣。

随后,一组受害者接受治疗前后的照片也被呈上法庭,作为证据。照片中可见受害者满脸是血,双眼布满血丝且眼眶红肿,半张脸都被纱布和胶布包扎着。

目前已经康复的受害者,是在友人的陪同下,于昨日出庭供证,她和被告在庭上全程无交流。案件今天(11月5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