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涉及在在地铁站和车厢内三度非礼女性大腿和臀部的一名国大生,法官鉴于男子成绩好,且“所犯的罪属轻微”,判他缓刑监视21个月。
控方之前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六周,即一个月半,但是法官基于被告成绩良好,因此判他缓刑监视21个月,必须自晚上11时至隔日早上6时都待在家中,而且还要执行1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并且结束治疗。
不过,这项判决反而让舆论在网络上炸开了锅,有者认为学优和他涉及违法,是两回事,法律前应人人平等;有者联想到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国大偷拍事件,国大对涉事者惩处方式被斥责荒谬。
对于昨日非礼案的判决,内政暨律政部长尚穆根在脸书发文指出,自己也对判决“感到惊讶”。
检察署打算上诉
他表示,自己可以理解受害者和他父母的感受,也受到他父亲的信。对此他也征询总检察署意见,后者告知他总检察署不同意判决并打算上诉,“这也符合我的观点。”
他说,人们可以针对判决或觉得不公,表达他们的观点、不满;不过,他又提醒,尽管人们对于此事感到愤慨,不过法官乃是履行职责,应避免人身攻击法官。目前只能等候上诉庭来审理此时。
“如果上诉庭也裁决了,但是社会群众仍相信法律上应带来不同的结果,那么已不是法庭的错。”
那么到时将是由国会处理、修法或立法,而政府将提案到国会进行检讨。
不过,也有网民质疑,当尚穆根公开对案件发表评述时,是否也形同在让法官感到舆论压力?
“藐视法庭”,恐惹祸上身
不过,尚穆根也提出了大家不容忽视的重点,即尽管大家对法官判决无法沟通,但是评论裁决,也可能惹来“藐视法庭”的罪名。
新加坡《2016年司法(保护)法令》,在2016年8月15日以72票对9票通过。即便总理妹妹李玮玲,也在自己的脸书公开表示不信任司法保护法,指这项法案是“一次让舆论缄默的企图”,而新加坡国民,则是“过于习惯烟味,乃至无法感觉到烟味对自身幸福潜在威胁的民众”。
事实上,当初该法案推出时就已引起国内外争议,就有英国外交官员接受路透社访问时说,2013年英国已废除同类针对社会藐视法庭的“Scandalising the Judiciary”法案,原因是这“不必要、不能与言论自由共存”。
至于总理侄儿、已过建国总理李光耀孙子李绳武,也在2017年7月15日,在脸书贴文批评我国政府“好诉讼”,法庭制度“温顺”,被总检察署指控藐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