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脚车骑士挡道,罗厘司机鸣笛示意对方让路,骑士也不满地打落罗厘的左侧镜,自己随后也被撞倒在路旁草坪上。
但是在面控时,罗厘司机却表示自己没有触碰到脚踏车,否认涉及鲁莽驾驶。
有关事件发生于去年12月22日,当时58岁的张胜仲,和35岁的英国籍脚车骑士张豪宇,在巴西立第三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处发生冲突,两人在事后,于今年1月皆被控上庭。
然而张胜仲面对的控状,于今年三月份,遭控方将从原本的“疏忽行为”修改为更严重的“鲁莽驾驶”,指控他突然左转罗厘并撞上脚车司机,导致对方自脚车上摔下,倒在草坪上。
据《刑事法典》,疏忽行为导致他人生命受危害可被判入狱不超过六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500元、或两者兼施;而鲁莽驾驶刑法则是疏忽行为的一倍,即罚款不超过5000元、入狱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供证人指罗厘曾越界
张胜仲表示不认罪,并且没有接触到脚踏车,只是查案人员陈俊严指出,张胜仲所驾驶的罗厘当时曾一度越过分界线,再从隔壁车道左转向脚踏车骑士。
身为控方第一个供证人的陈俊严也法庭上投放出三段行车记录的画面,以证实其说辞。
惟,张胜仲的代表律师对此表示,其被告人当时听到类似有东西被压碎的声音,而且也听到右边德士鸣笛,以为已经撞到德士了,所以才左转。
而张胜仲始终坚持,他的罗厘并没有和脚踏车接触。
另外,张胜仲也因为没有在事发24小时内报案,因此触犯公共交通法令,一旦罪成将可被罚款不超过一千元,或者坐牢不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