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岁国人于今日(26日)承认曾经贿赂马来西亚官员以考取驾驶执照,并在我国驾驶带着马来西亚车牌的轿车,甚至导致被罚款等一连串的相关违法事件。

35岁的张伟达(Zhang Weida,译音)面对多达30项指控,且大部分与交通有关,他认罪。

法庭获知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在被告的黑色宝马车内发现两张马来西亚的驾驶执照后,一直调查他涉及的各种罪行。

当局发现被告为了获得马来西亚驾驶执照,支付7000令吉(约2310新元)给中间人。被告表示,他是透过吉隆坡的朋友认识该中间人,中间人曾对他表示人士马国陆路交通局部的工作人员。

副检察官Stephanie Chew 指出,“被告明显了解这名中间人将会贿赂马国政府官员,以便在无需经过任何考试的情况下获得驾驶执照。而他也同意如此做法”。

他通过西联汇款转账给中间人,并且在同年假新加坡昇菘分行,自另一人手中接过以其名字注册的驾驶执照。

当被逮捕之后,张伟达承认他并没有参与任何考取驾驶执照的理论或驾驶考试。

二车辆皆带着假车牌

一名调查警官发现,即使没有合法驾驶执照,被告已在国内购买了两辆持有马国注册车牌的轿车,分别是铃木Swift Sport和宝马320i。在去年5月,这两辆轿车就因为未缴清停车罚款,而被市区重建局扣押。

接着,陆交局修车员工发现那两辆车的车牌都是假的,而且之前曾在我国注册。

被告是于去年4月份,自一名马国汽车经销商手中买下铃木Swift Sport。同月,他驾驶该带着假车牌的铃木沿着泛岛高速公路行驶,并且在没有安装IU设备下,越过电子道路收费(ERP)闸门。

由于未缴清ERP和停车罚款,导致该车牌号码真实持有者的脚车都被拦截,禁止进入我国兀兰关卡。

据法庭文件显示,车牌真实持有者为一名黄姓女士。她曾接获自市区重建局所发出的信函,要求她付清所有的罚单。女事主较后报警,并向当局证明她是无辜的。

被告于2017年5月,自马国汽车经销商手中购买宝马320i。该车辆同样带着假车牌,去年在我国三个不同地区违规停车,因此被开罚单。

此外,被告也在2017年2月,被发现在惹兰苏丹违规停放一辆带着马国车牌的雷克萨斯。

他最后承认使用外国注册车辆,并且涉及各种交通违规事件。

为同居者购买假文件

他还承认为了能够延长与他同居的中国籍性工作者居留期限,造假文件。他为每份假文件支付人民币500元(约97新元),并且已经进行过七八次交易。

不过,这位女同居者曾于2017年报警,反而告发被告,曾传送一封拥有移民与关卡局信头的信件照片,指她因为在我国非法居留而被指控,并且被定罪。

法官了解到,被告之前曾因涉及相关罪行而被判。他曾于2005年因无照驾驶而被罚禁止驾驶,而在2010年,他也曾涉及包括诈骗、鲁莽驾驶和无照驾驶等罪行。

张伟达将于9月16日重返法庭,已进行缓刑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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