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昨日三读通过《防火安全(修正)法案》,赋予民防部队更大执法权,包括可对不合规的建筑产品加强执法,民防总监可强制要求建筑业主安装警铃系统和消防喉等重要防火措施。
昨日约有十余位议员参与该法案辩论,也有议员提及,居民在家中或组屋走廊囤积物品,可能引起火患和阻碍逃生出路的隐忧。对此,民防队在接获通报后,将联系建屋局获市镇会,共同解决问题。
今年五月27日,在淡滨尼12街第157座组屋一单位发生火患,外号“黑人”的60岁拾荒叔受困在堆满杂物的单位中,最终不幸遭浓烟呛死在厕所内。
在新条例下,所有新建住宅都需安装家用防火警报器。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孙雪玲也指出,政府已开始为六万个公共租赁组屋单位装置这类防火设施。
针对在现有住宅安装家用防火警报器,链接至中央火警系统的献议,孙雪玲指根据民防部队记录,有中央火警系统的建筑,每年触发约4万7000次火警警报,其中只有少于一巴仙真正涉及火患。而一些日常活动如煮食获喷雾灭蚊,都可能触发假火警。若中央系统失修或有人恶作剧,也可能对居民带来不必要影响。
住家火患数量过去三年减14.5巴仙
孙雪玲也透露,住家火患过去三年已减少14.5巴仙,但孙雪玲称,顾及人口老龄化需求,内政部和民防部队仍会评估火患风险,和建屋局等探讨添加防火设施必要性。目前,当局未有强制规定,惟鼓励屋主在家中添购灭火器和烟雾探测器。
另一方面,在旧有法令下,民防部队不能对建筑产品、材料制造商或供应商,甚至对发出不实检验报告的实验室,或发出不实证书的认证机构采取执法行动。
但新修正法案通过后,民防部队今后可以将怀疑有防火安全风险的产品,列为不合规格产品或材料,禁止在建筑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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