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社报导,一名印裔公民,为了能治好妻子的病,向中央公积金局申请,将自己的普通和特别户头存款,转移到妻子的保健储蓄(medisave)户头,好让妻子能继续抗癌。但是,公积金局拒绝了苏利亚的要求。

人权律师拉维于10日在脸书更新近况,表示他的律师团队已经入禀高庭,以申请强制令要求公积金局,准许他领取积蓄籍转移给妻子莎若吉妮户头,作抗癌医疗费用。

不过,公积金局与卫生部于今日(7月12日)发表联合文告,尝试厘清莎若吉妮个案中的一些细节,并解释莎若吉妮的终身健保、个人保险等已为她承担大部分医疗费,且公积金局自2017年以来,已尝试透过各种配套施予援手。

必须注意的是,目前苏利亚提出的诉求,是希望当局能批准他提出自己的公积金普通和特别户头,转移到妻子户口作为治疗费用。惟在文告中当局除了对夫妇俩处境深表遗憾,但未提及条例下55岁才能转移至亲户口的限制,以及是否特别通融现年47岁的苏利亚这么做,拯救爱妻。

在文告中,公积金局解释,自2017年,患有卵巢癌的莎若吉妮,选择在伊丽莎白私人医院和百汇癌症中心(PCC)寻求治疗。百汇癌症中心告知莎若吉妮夫妇,她的癌况近末期已无法治愈。

2018年,她前往国立大学医院咨询第二意见,而她得到的答案亦同。文告解释,国大医院献议莎若吉妮可预约转介到该医院接受津贴治疗。

“莎若吉妮选择继续在私立、无津贴的百汇癌症中心接受治疗, 她的终身健保到目前为止为她支付六万元医疗和住院费用。而加上她的私人保险,保险至今为她支付了30万元,涵盖了她在百汇和伊丽莎白医院90巴仙的医疗费。”

公积金局续解释莎若吉妮获得的保障,指自2017年10月,莎若吉妮可从乐龄健保每月领取1100元,至今累积2万3000元,得以为他们减轻财务负担。

“莎若吉妮和丈夫苏利亚也从他们的健保储蓄中,领取9000元供治疗用途。”

公积金局称,2017年,鉴于百汇癌症中心的评估指莎若吉妮病情严重,她获准从公积金普通和特别户头领取2万5000元。

至于公积金局家庭保障计划( Home Protection Scheme)也为他们承担共18万6500元的未偿还抵押贷款。

公积金局指,针对莎若吉妮的个案,从公积金局允准的保险配套迄今为止为她支付了51万新元,而从他们夫妇俩的公积金户口共去除了3万4000元。

“我们对于这对夫妇面对的困处深表遗憾。自2017年以来已透过各种配套为他们提供支援。我们再次强调津贴医疗仍是这个家庭的选择。如他们在国大医院的医疗面对难处,他们仍可透过保健基金(MEDIFUND)寻求额外财务援助。”

律师拉维:涉及《公积金法》第18(D)条

47岁的印裔妇女莎若吉妮在2016年底被诊断患有卵巢癌,自此他们一家也饱受煎熬,财务状况也陷入困顿。如今莎若吉妮的癌症病况已进入第四期。

对于苏利亚夫妇面对的困境,人权律师拉维此前也表示,他们的个案涉及到《公积金法》第18(D)条,也就是让公积金会员可以把普通和特别户头的存款,转移到至亲的户头,但是只能限定在55岁后才能这么做。

“或许当局也同情莎若吉妮罹癌的情况,但照条例,就只能等到丈夫苏利亚年满55岁,在公积金局同意下才可把存款转移到其妻子医疗储蓄户头。”

对此拉维感到难以置信,他更引述新加坡宪法第九条文:“除非依照法律,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或人身自由。”,指这种情况形同在剥夺莎若吉妮的生存权益。

不过,从公积金局的回应声明,除了尝试立场莎若吉妮治疗的细节外,并未正面回应在《公积金法》第18(D)条下,55岁才能转移户头的限制,以及是否会允诺批准苏利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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