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赋予政府更大权力 假消息由部长判断

昨日,防止网络假消息和网络操纵法在国会经过一读。新法案赋予政府更大权力,可强制发出假消息的个人/网路平台,更正或撤下假新闻。不愿遵守指示的机构,可被判罚款高达100万元。 此外,恶意散播假消息、损害公共利益者,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罚款最高10万元。 根据该法定义,任何包括论述、图像影音、数字或符号的声明,若整体或部分含有误导或不实,都属假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中并没有阐明,政府或相关机构如何定义、裁定如何归类假消息。 对于大部分假新闻,当局会发出更正指示,要求作者在涉事文章旁刊登更正,让受众自行辨识,作出判断。 但如果假消息影响过大,政府可要求作者把文章撤下,中断在新加坡的传播。若已广泛传播且难以一一删除,则政府会发出广泛的更正指示(general correction),要求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平台都刊登更正,向广大民众澄清事实真相。 若脸书、谷歌等平台成为假消息媒介,当局可要求他们刊登更正或屏蔽有关文章。 若有机器人(bots)创立的社媒账户散播假消息,当局也会要求有关平台关闭该假账号。 至于半年内一再刊登至少三则假消息、并接获更正指示的网站,则会被要求公告自己是假消息来源,不得获取广告收益和其他资金。 部长判断假消息 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允许委任部长为负责应对假消息的主管部门委员或职务者,而主管部门则依据该法,落实部长给予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