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与脚踏车碰撞,罗厘司机张胜仲面对一项因疏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控状。但目前控方有意将他所面对的控状,从“疏忽行为”提升至“鲁莽行为” ,并要求至少两周监禁。
“升级”的控状指58岁的张胜仲行为鲁莽,罗厘突然左转撂倒脚踏车骑士Eric Cheung。
去年12月24日,张胜仲驾驶罗厘开车前往樟宜尾。在巴西立第3通道附近,眼见前方两辆脚踏车一左一右并行,其中一辆挡在马路中央,于是他鸣笛一声,希望对方让路,但脚车司机毫无反应,只是到交通灯前回头看了他一眼。
而后脚踏车骑士疑不满被鸣笛,出手打落罗厘的左侧镜,此举可能令张胜仲受到惊吓,以为自己撞到右边德士,本能地往左边避开,但也因此撂倒脚踏车骑士,后者倒在路边草坪上。
在《刑事法典》下,鲁莽驾驶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控状,罪成可面对最长一年监禁,或高达五千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张胜仲原本有意认罪,但基于控方将控状“升级”,而选择抗辩。